广东,儿媳生下孩子不久,就和丈夫外出打工,婆婆出钱、出力抚养孙女6年,后来,儿子

米粒侃社会 2024-10-14 18:04:09

广东,儿媳生下孩子不久,就和丈夫外出打工,婆婆出钱、出力抚养孙女6年,后来,儿子儿媳回家后,也不往回接孩子,婆婆无力承担孙女的生活花销,多次问儿子儿媳索要,不料,二人不但不给,还说:你是奶奶花点钱不正常嘛!婆婆一怒之告上法院,让儿子、儿媳返还10万元抚养费,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环球网)

吴桂芬正坐在院子里摘菜,孙女背着书包从外面垂头丧气的走了进来。

吴桂芬慈爱的看着一脸不高兴的孙女,关心的问她: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孙女撅着嘴跟奶奶抱怨着,还抬起来一只脚,脚上的凉鞋坏了,像一只张着嘴的鲶鱼,还用一根绳子绑着。

吴桂芬笑着安慰孙女:没事,明天奶奶给你买一双。

随后,吴桂芬帮孙女找了一双鞋换上,让她先写去作业。

孙女乖乖听话,背着书包回屋学习去了。

吴桂芬放下手里的菜,默默地叹了口气,这些年孩子的花销都是她在出,儿子儿媳就像外人似的,啥也不管。

想到这,吴桂芬和屋里的孙女说了一声,她要出去办点事,让她不要乱跑。

然后,吴桂芬装了一口袋刚刚摘的青菜,拎着径直去了儿子吴哲的家。

吴桂芬敲了两下儿子家的门,儿媳刘珍一看是婆婆来了,脸上硬挤出点笑容,敷衍着让老人进屋。

吴哲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母亲,随口说了一句:你这时候来干嘛?

吴桂芬把菜递给了儿媳,随后,坐在沙发一边,开门见山地说,这次来就是要钱的。

吴哲有些意外,他没想到母亲会这么说话,他放下手机认真的问,你缺钱了?

刘珍放完菜从厨房出来,阴阳怪气的问婆婆,要钱干什么?

吴桂芬看到这两口子对孩子是一句都不问,不禁有些生气,她开始数落儿子儿媳。

这么些年了,你们一开始出去打工,离家远,这6年我帮你们照看孩子,这都可以,谁让我是奶奶呢。

不过,你们现在不在外面打工了,回来了也不管孩子,你们把孩子扔给我,也不给我钱,我拿啥养孩子?

刘珍听婆婆这么说,干脆厚起脸皮,坐的远远的不吭一声。

吴哲笑嘻嘻的说,怎么不管了嘛,这几年过年放假我们不也回来看孩子了嘛。

吴桂芬叹了一口气冲着儿子说,这几年我也帮你们把孩子带大了,我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也赚不到钱,你们把这6年的抚养费给我。

吴哲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问母亲6年的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吴桂芬郑重的说:就是我这6年给你女儿花的钱,你们得给我,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大概10万吧。

刘珍一下站了起来,不满的表示,我们出钱了,你凭啥还要?

吴桂芬冷笑一声,出钱了,拿出证据来呀,你怎么出的,拿出来让大家看看?

吴哲瞪了一眼妻子,安慰母亲说,你当奶奶的给孙女花点钱也正常啊。

吴桂芬被儿子这话气的火冒三丈,觉得这些年真的是白付出了,这两口子真是自私自利。

为了要回为孙女垫付的抚养费,吴桂芬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二人返还支出的抚养费。

1、吴哲、刘珍表示,婆婆只是帮忙照顾,她垫付抚养费不是事实。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吴哲、刘珍外出打工,但是女儿的抚养费应该由他们承担。

虽然,他们说在在打工期间经常回家探望女儿,吴桂芬只是照顾,没有垫付抚养费。

但是,实际上吴桂芬承担了抚养孙女的责任,也支出了费用。

吴哲、刘珍有义务、也有能力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女儿。

而吴桂芬是孩子的奶奶,没有义务抚养孙女。

2、吴桂芬抚养孙女出了抚养费,她有权要求儿子、儿媳偿还。

《民法典》第979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吴桂芬认为,她帮忙带了6年孙女,但儿子儿媳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所以,应当返还自己垫付的抚养费。

本案中,吴桂芬作为孩子的奶奶,在儿子儿媳有抚养能力孩子的情况下,她是没有法定义务抚养孙女的。

如果,吴哲、刘珍没有抚养孩子能力的情况下,作为奶奶她才有这个义务。

因为,吴桂芬在抚养孙女的时候,承担了相关的费用,所以,她有权要求儿子儿媳返还抚养费。

3、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吴桂芬没有法定义务帮忙抚养孙女,所以,她可以要求儿子儿媳偿还,因帮忙抚养孩子支出的费用。

最后,法院判决:吴哲、刘珍偿还吴桂芬6年间代为垫付的抚养费,一共108000元。

老人帮忙照顾孩子,本就辛苦,作为儿女应当感恩。一家人只有相互扶持,才能将生活过好。

你觉得吴桂芬应该问儿子儿媳要这个钱吗?

0 阅读:72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