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利好政策仍在持续释放。
10月1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明确将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叠加运用专项债、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具体来看:
1、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
2、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3、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自政治局会议首次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以来,四大一线城市纷纷松绑或取消限购政策,近期杭州取消限价,海南省多个城市也明确取消限购政策,与此同时,央行存量房贷降息“靴子落地”,再加上财政部明确未来财政政策三个方面发力方向。一系列政策充分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促进市场止跌回稳”的施政决心,四季度一系列配套政策有望加速落地。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经济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介绍,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不断优化财税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接下来,财政部明确将从三个方面考虑,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首先是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这与9.24金融政策中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一脉相承。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同样很重要的一点是,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财政部明确将采取两项支持措施: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扩容,四季度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准备工作预计将加速,最晚至明年上半年各地部门或发行“收储存量土地或存量商品房专项债计划”。
至此,财政部对于存量土地和存量房的支持规划已非常清晰,对于已经建好但没有销售的房屋,将通过专项债来收购,进而加大保障房房源供应,而针对尚未开发的土地,通过专项债来进行收储并纳入未来土地储备项目中。
实际上,在存量房收储方面今年三季度已进入落地期,已有22个城市发文推进收储工作,并开启首批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在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明确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对减轻购房成本方面最直接的影响,是对增值税和个税产生“减负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各地住房部门政策调控下,多个城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已取消。
比如北京930新政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在二手房交易中,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挂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在此之前,北京规定普宅满两年免征增值税,而满两年的非普宅差额则需要征收5%的增值税,标准取消后,所有住宅将享受统一的增值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住房交易税费负担。
与此同时,上海也在“沪七条”政策中也明确将取消普宅和非普宅的划分标准,也就是原本属于非普宅标准下144平方米以上房源的增值税、个税和契税等交易税费将降低。
未来,或将有更多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同时部分城市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或将迎来差异化个税政策,后续有望进一步降低个税成本,从而带来置换改善需求的增加。
除此之外,财政部还明确: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
在此之前,9·26政治局会议也明确要求“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
在中央各项政策支持下,税费调整方面进一步打开政策空间。
以契税、增值税和个税等各类涉房交易税费减免政策,对住房消费释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此次财政部虽然没有提及契税,但在宽松的政策预期下,后续也有进一步调整空间,比如个人购买唯一住房免征契税,家庭购买第二套或大面积改善性住房,适当减征契税等都是可选项。
同时土地增值税面临减免导向,房企拿地和项目开发享受税费减免,也利好大户型和高品质住房建设。
作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财政工具,财政政策发力也意味着楼市各项利好政策将找到“着力点”,目前来看,财政政策的发力点依然在“去库存”和降低税费成本方面,预计随着财政政策落地,楼市去库存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接下来的四季度或将进入利好政策落地的关键期,不过,当前楼市需求的刺激修复、购房者是否加杠杆投资消费,本质上仍取决于购房者本身对购房成本和收益的预期,居民充分就业和收入水平的提升才是市场企稳的核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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