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案件,在纪委阶段退赃是冤大头吗?

纪有实务 2024-10-15 12:37:09
全额退赔,影响到纪委监委是否认定从宽处罚,从而影响到从宽处罚的幅度。这个幅度就是量刑时的幅度,都是从轻处罚,有人受贿2000万元,判11年,有人受贿500万元,判13年。 . 严格来说,纪委监委阶段的退赃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违纪款、一部分是违法款。 至于怎么退?退不退?看完这篇笔记你就懂了。 . 我们先来看两个名词:1、从宽处罚建议;2、“认罪认罚从宽。看着是不是很眼熟,觉得都差不多,但是两者是有差别的,这和退缴违法所得有很大关系。 . 首先,从宽处罚建议规定于监察法律法规,其一般适用于监察机关调查阶段,适用对象为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监察法规定从宽处罚建议的适用条件是“认罪认罚+特定情形”,要求更为严格。 . 其次,“认罪认罚从宽规定于刑事诉讼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以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个的适用条件更宽松。 然后,根据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适用精神,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由此,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阶段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幅度必然有所区别。因此,在监察调查阶段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的,既体现及早认罪悔过的主观态度,又具有相应从轻、减轻情形,从宽量刑幅度应当充分考虑。 这个幅度就是量刑时的幅度,都是从轻处罚,有人受贿2000万元,判11年,有人受贿500万元,判13年。 最后,职务犯罪案件,有别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在适用从宽处罚建议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充分考量被调查人在案发前的一贯表现、犯罪事实本身以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准确认定被调查人的认识和态度,精准确定其认罪认罚的情况。例如,被调查人只上交其受贿所得,对其受贿所得产生的孳息或收益有能力上交却不上交,就体现其并非真正认罪悔罪,就不能适用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制度。 所以,在纪委退款和在检察院、法院退款确实有差别,不是很多人说的那样,没什么区别!区别就是纪委是否会出具《从宽处罚建议书》。这个影响了从宽的幅度。 关键的一点是,作为家属有没有能力退赔,如果有能力那没有问题,如果确实没有能力,那只能选择影响最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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