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官点赞!”上海,男子上班出地铁站坐电梯时,前面的一位老人没有站稳,直挺挺的向后摔倒,男子为了保护老人,自己被砸伤,事后确诊骨折休养了五周。事后,男子请求老人出面证明,然而老人却拒绝为男子作证,男子一怒之下将老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受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从小老师和长辈就教导我们,出门在外一定要见义勇为,然而见义勇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李先生(化名)是一位在上海工作的普通白领,2023年12月的一天早上,李先生如往常一样乘坐地铁赶往公司。 由于早上七点多正是上班上学的时间,整个地铁站都非常拥挤,李先生好不容易才从地铁挤出来,然而在他乘坐上行电梯准备出站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 年近七旬的古老太(化名)上电梯后站在李先生的前面,但是由于年纪较大,再加上手里还提有东西,古老太在电梯上行期间没有站稳,一个踉跄就向后倒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古老太,同时电梯上的其他乘客也都是纷纷向后躲去,在运作的电梯上摔一跤,这种后果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然而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李先生用自己的肉身挡住了向后倒下去的古老太,古老太在李先生的阻挡下扶稳了电梯把手,最终没有酿成大祸,只是手里提着的菜丢了下去。 然而虽然古老太毫发无损,但是硬生生抗下古老太的李先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为了阻挡古老太,李先生被冲击力推了下去,他本人因此在电梯上不幸滑落,整个人站都站不起来了。 周围的行人见到这一幕后连忙拨打了救护车,李先生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就诊。 因为在电梯上摔倒,李先生左腿多处擦伤,而且他还被医生确诊了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 因为骨折,李先生需要住院观察两周,并且根据医嘱配备相应的固定支具以及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 在医院住院观察两周后,李先生根据医嘱还要在家静养三周的时间,因为此次骨折事故,李先生一共向公司请了五周的病假,并且支付了4200多元的医疗费。 李先生因为事发突然,并没有跟公司讲清楚自己是因为见义勇为而受的伤,因此治疗休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李先生被公司停薪留职,这对独自一人在上海工作的李先生来说可谓是压力巨大。 五周时间转瞬即逝,李先生终于可以脱下行走靴扔掉拐杖了,虽然这时的他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至少已经可以办到独自一人直立行走了。 能够直立行走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公司和保险公司解释这次意外,但是由于没有证据,仅靠李先生一人,保险公司并不给予报销。 为了能够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和保险报销,李先生联系到了古老太,希望对方可以跟随自己到派出所开一份见义勇为的证明,这样自己既能够找到保险公司报销,同时也能给公司一个交代。 然而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古老太居然拒绝了和自己见面,甚至就连民警找她核实相关情况她都拒绝出席,理由也很简单,她因为那次事件受到了惊吓,身体不好。 这让李先生感到非常愤怒,自己明明是见义勇为救了古老太,自己非但没有受到对方的感谢,反而自己还因为做好事受伤,并且还因此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先生认为,自己是为了保护古老太的民事权益导致受伤,古老太于情于理都应该配合自己核实情况或给予相应补偿,然而如今对方却拒绝出面。 因此,李先生也没有与其多费口舌,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古老太赔偿其医疗费、停车及交通费、医疗辅助器具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计1.5万余元。 法院上,古老太一家承认了李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并表示了感谢,可是他们却并不认为自己需要支付给李先生相应补偿。 古老太一家认为,见义勇为者要求补偿的行为不属于法定补偿的情形,他们愿意配合李先生进行情况核实,同时愿意支付相应营养费,其他的诉求他们无法接受。 被告上法庭了才同意与对方进行和解,这不就是明摆着的不见棺材不落泪吗? 李先生这时已经不愿与古老太一家多费唇色,因此拒绝了对方提出的和解提议。 上海法院胜利后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见义勇为者可向受益人提出相应补偿。 此次事件中,李先生没有义务保护古老太却仍选择出手帮助,他的精神值得褒扬,作为受益人的古老太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终在法院计算后做出了最终判决,挂lot爱需要支付给李先生补偿款7000元,同时需要配合李先生核实情况。 对于法院的判决,网友们纷纷拍手叫好,他们认为这才是对见义勇为者最好的保护。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光明网——2024-10-14《事发上海地铁!男子见义勇为受伤,之后将获救老人告上法庭?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