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挡了谁的财路?”河南,一小伙开车回老家,一老乡跟着拼车,并给了小伙一点油费。

姜海楠聊社会 2024-10-15 22:48:11

“又挡了谁的财路?”河南,一小伙开车回老家,一老乡跟着拼车,并给了小伙一点油费。岂料,小伙半路却被运管截住:“你非法营运,罚款1万!”小伙大呼冤枉:“带个人也犯法?”随后将运管告上法庭,网友:谁这么缺德举报?

张强,一个朴实的小伙子,开着自己攒钱买的二手车,准备回老家看看父母。

在车站,张强遇到了同村的老乡李叔。李叔正愁眉苦脸地打电话,原来是大巴车票售罄,他急着回去帮忙收割庄稼,却被困在了车站。

张强见状,热心地招呼李叔上车,说:“李叔,您别着急,正好我也回村,搭您一程!”

李叔感激地上了车,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钞票,硬塞到张强手里:“小强,真是太谢谢你了,这点油钱你拿着!”张强推辞了几次,最终还是收下了,毕竟是老乡的一点心意。

一路上,两人谈笑风生,聊着家乡的近况,车厢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这份轻松愉悦的氛围很快就被打破了。

在距离村子还有十几公里的地方,一辆执法车突然拦住了张强的去路。几名身穿制服的交通执法人员走下车,径直走到张强车前,严肃地问道:“你在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吗?”

张强一头雾水,还没反应过来,李叔就抢先说道:“我们是同村的,他好心载我一程,怎么就成非法营运了?”

“有没有营运,不是你说了算的!”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打断了李叔的话,他指着车上的李叔,厉声质问张强,“你车上拉的这个人是谁?你收了他多少钱?”

张强顿时感到一阵慌乱,他解释道:“这是我老乡,我顺路带他一程,他非要给点油钱,我也没多想就收下了。”

“油钱?我看你是收取车费吧!”执法人员冷笑一声,“你这辆车没有营运资质,私自载客收费,就是非法营运!”

张强顿时感到百口莫辩,他试图解释,但执法人员根本不听,坚持要对他进行处罚。最终,张强被认定为非法营运,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一万元,对于在外打工的张强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辛辛苦苦攒了几个月的工资,就这样被一张罚单夺走了。更让他感到委屈的是,他只是好心帮助老乡,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

张强越想越觉得憋屈,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咨询了律师,得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私家车拼车并不违法,但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收取高额报酬,则涉嫌非法营运。

张强认为自己只是收取了少量的油费,并不构成营利目的,而且他与李叔是同村老乡,并非陌生乘客,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营运。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强将交通执法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消息传开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这也太冤了吧!好心帮老乡,却被当成非法营运,这社会怎么了?”

“谁这么缺德举报?这不是故意为难人吗?”

“支持小伙维权!不能让好人寒了心!”

网友们纷纷对张强表示同情和支持,同时也对举报者的行为表示愤慨和谴责。

张强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手机上网友们的评论,内心五味杂陈。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件简单的好人好事,会演变成如今这般局面?难道做好事也要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吗?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的客运站点、线路、班次和运价等提供运输服务。

显然,张强并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他是否构成“以营利为目的”呢?

根据《关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判断道路旅客运输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应当根据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一)车辆是否为营运车辆; (二)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三)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四)是否收取了明显高于成本的费用; (五)是否有其他违法所得。

在本案中,张强驾驶的是私家车,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也没有收取明显高于成本的费用,且与李叔是同村关系,因此他的行为不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的特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交通执法部门对张强的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了对张强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起事件引发了我们对社会中人情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应当敬畏法律,依法办事;法律也应该体现人文关怀,不能让好人寒了心。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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