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市长携31亿巨款外逃:法律能否追回巨额贪腐资产? 在公众对反腐斗争持续关注

郑文玩转趣事 2024-10-16 07:19:15

原副市长携31亿巨款外逃:法律能否追回巨额贪腐资产? 在公众对反腐斗争持续关注的背景下,一起震惊全国的贪腐案件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公告显示,原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及鹤岗市副市长李传良,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人民币,并已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此案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涉及多个职务的腐败行为,其复杂性和严重性令人咋舌。 李传良,男,1963年9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硕士研究生文化。他长期在鸡西市财政系统工作,并于2003年升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市国资办主任。此后,李传良的仕途一帆风顺,先后担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等职务。然而,正是这些看似光鲜的职位,成为了他大肆敛财的工具。 2020年7月10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立案调查。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李传良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并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数额惊人。 根据牡丹江中院发布的公告及牡丹江市检察院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李传良的贪腐行为涉及金额之巨令人咋舌。他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01196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此外,他还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李传良早在2018年11月15日就已逃匿境外。据披露,他曾通过多种方式向境外转移财产,其中包括使用拉杆箱携带巨额现金出境等极端手段。案发后,司法机关迅速行动,查封了李传良在国内的1021处房产、27宗土地及滩涂、8宗林地,扣押了38辆汽车、10台(套)机械设备,并冻结了18家公司的股权及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的资金。 面对李传良的出逃和巨额财产转移,中国司法机关并未放弃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牡丹江市检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立案受理了没收李传良违法所得的申请。此举标志着中国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了追回被李传良转移到境外的资产,中国司法机关将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中国已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合作机制。通过引渡、司法协助等方式,中国司法机关有望追回被李传良非法转移的财产,并将其绳之以法。 李传良案的曝光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反腐败斗争的关注和思考。一方面,公众对李传良的贪腐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期待司法机关能够严惩不贷;另一方面,此案也再次敲响了反腐败斗争的警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同时,李传良案也彰显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力量。无论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中国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李传良案是一起典型的贪腐案件,其涉案金额之巨、行为之恶劣令人震惊。然而,中国司法机关并未因此退缩,而是积极行动、依法追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李传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其非法转移的财产也将被悉数追回。这不仅是对腐败分子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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