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贷公司被收取服务费、管理费,合法吗?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10-16 13:48:51
1)在向小贷公司借款时,双方除签订借贷合外,小贷公司通常还会与借款人签订所谓的《提供借款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包括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实现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等,目的在于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之外的费用。 2)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规定,经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纳入了金融借款的范畴,不受民间借贷4LPR利率的约束。但是,小贷公司发放贷款时,应当遵守金融监管相关规定,不得通过强制搭售贷款服务、担保服务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也不能将其经营成本通过管理费的形式转嫁给借款人。 3)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在利息之外收取所谓管理费,增信服务等的属于通过增设费用名目,变相提高利率标准,增加了借款人的借贷成本与利息支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司法实务中对于已支付的费用中超出当期应付利息的部分,法律支持从尚欠的本金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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