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一名女子花了20元套圈,很幸运的套中了一个玩具熊,女子拿回去后发现,这个

好大的瓜 2024-10-16 21:28:53

山东德州一名女子花了20元套圈,很幸运的套中了一个玩具熊,女子拿回去后发现,这个玩具熊的鼻子很特别,而且里面摸起来又是硬硬的,出于好奇,女子就决定找来剪刀打开看一下,结果这一看不要紧,女子顿时感觉后背发凉。 商场内热闹非凡,各种摊位琳琅满目,吸引着顾客的目光。在众多摊位中,一个套圈游戏摊位引起了李女士的注意。看着摊位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玩具奖品,李女士心想这是一个既好玩又能让孩子开心的游戏,于是她决定花20元试试手气。

李女士拿起圈圈,瞄准了心仪的玩具熊,轻轻一甩,圈圈准确地套在了玩具熊的脖子上。她兴奋地跑过去,想要领取自己的战利品。工作人员微笑着递给了她一个精美的玩具熊,李女士拿着玩具熊,心里美滋滋的,觉得今天真是幸运。 回到家中,李女士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示给孩子看她的战利品。 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玩具熊的包装,一股塑料的味道扑面而来。她注意到玩具熊的鼻子部位有些异样,看起来比其他部分更加突出和坚硬。出于好奇,李女士决定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玩具熊的鼻子部位,看看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当剪刀尖触碰到玩具熊的鼻子时,李女士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安感袭来。她发现玩具熊的鼻子竟然是一个可拆卸的部件,而且里面似乎隐藏着什么东西。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玩具熊的鼻子部分,一颗小巧的摄像头露了出来。 李女士被吓得魂飞魄散,她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看似无害的玩具熊,竟然藏着一个摄像头!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了别人窥视的对象,一种强烈的隐私被侵犯的感觉涌上心头。 定了定神,李女士仔细查看起这个摄像头来,还好由于里面有线是断的,没办法通电,李女士这才放下了心,不过,李女士对此还是挺震惊的。

所幸摄像头是坏的,也所幸李女士及时发现,不然,如果把这个小熊放在家中,意味着自己每天在家里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窥视之中。 虽然摄像头的线断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放入摄像头的人,就不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所以,无论是从民事责任层面,还是行政责任的层面,放置摄像头的人,都会面临行政拘留以及赔偿受害人的责任。 不过,对于是什么人放置的,调查起来还是相对困难的,到底是套圈的摆摊老板放置的,还是说老板进购这些玩具的时候,就已经被放置好了,或者有人说,在一些套圈的摊位上,总是有一些人跑来免费给老板送一些玩具,说是为了宣传自家的玩具,那么,如果是最后一种情况,调查起来只能更加的困难。

其实,李女士的经历是一个警示,提醒我们在享受玩耍的同事,更应该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而当我们面对侵权行为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退缩,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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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6 21:52

    那人吃饱撑着了,摄像头要能对外传输信号得有网络支持,只在里面安一个摄像头纯属钱多的傻瓜。

    a9527 回复:
    里面有卡自带网络
  • 2024-10-16 23:37

    赚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