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1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以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省市联动、机制创新、制度引领、科技赋能、强化实践,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走深走实。
“五个一”监管新机制
保障执法监管更加规范高效
江苏始终坚持高位推动,省市县(区)一体化统筹推进,立足“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实施体系、保障体系”四个维度协同发力,全面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省级层面,尤其注重加强法规制度、清单标准构建,并围绕“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执法新模式,构建了全省统一的实施体系与保障体系主骨架;市级层面,结合各自特色并发挥自身优势,构建、完善与细化了各自实施与保障举措,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过三年努力,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一线执法人员占比82.2%。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职责更明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互动频繁,实现由“物理整合”逐步向“化学融合”转变。
随着试点项目全面完成,江苏交通探索形成了江苏特色的“五个一”监管模式,成为统领改革、推动和保障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一个主体抓实施”,从政治高度统一思想和强化责任落实;“一套制度强保障”,突出制度规范引领与全面保障约束;“一张清单全覆盖”“一份计划推落实”“一个中心管指挥”,共同构成了“系统、科学、全链、闭环”的实施体系,确保执法运转规范与监管服务高效。
坚持制度规范引领
新型监管法制体系全面形成
在“五个一”监管模式的统领下,全省执法监管履职基础不断夯实,新型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形成。
聚焦发展和安全等重点,江苏交通制修订了《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填补相关领域安全监管空白,在全国率先构建形成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快递五大子领域全覆盖,规划、建设、养护、运营、服务、管理六大关键环节全保障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江苏交通全面整合审批、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建立《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事项清单》《江苏省交通运输监管标准》,明确了31大类、83个监管事项和639项监管内容的监管标准和要求,解决监管事项不统一、要求不一致和多头监管等问题,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实施标准化,压实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责任。与此同时,建立了150多项制度文件构成的一套执法规范体系、33类行政检查事项构成的一套业务履职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执法监管规范,规范了执法监管的程序要求。
坚持全链闭环监管
交通运输市场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在率先完成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挂牌,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基础上,江苏交通主动适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市一体推动建立起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统领的监管“一盘棋”工作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步细化落实审批、执法、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
江苏交通制定监管计划的编制指南规范,发挥计划龙头作用,明确监管对象、牵头部门、监管要求,避免多头监管、盲目监管和监管空白;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监管计划执行的全过程可视化跟踪管理,定期对监管计划和监管成效进行评估通报。
现代化的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涌现出招商南油、南京港、满运物流等一批上市公司及T3出行、福佑卡车等一批“独角兽”企业,运输市场结构持续优化,运输企业诚信意识显著增强。
坚持利企便民理念
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聚焦企业群众“能办成、更高效”、基层工作人员“减负担、提效能”,江苏交通坚持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率先完成国务院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任务,并正式在全省范围内上线实施。改革后不仅实现了道路货运业户的经营许可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三个证件“一次办”。法定申请材料15项全部由前端提交转为后台调取,实现申报材料“零提交”;通过智能预填、自动生成等技术应用,基本实现数据“零填报”;办理时间基本实现线上线下“零等待”。
在此基础上,江苏还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事项向普货运输市场全领域拓展,推出《关于进一步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环境的若干改革措施》,惠及全省33.45万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75.46万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和120多万从业人员。
初步统计显示,3年来,江苏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间缩短约44%,群众服务满意率达97%,交通运输便民利企“硬措施”不断转化为护航发展“软实力”。
奋进强国路,阔步新征程。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为契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还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为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