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企业和外籍人士关注同一个话题。想了解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的话,但还不确定是否在这里长期发展,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等?对此,我们也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起来学习和了解一下相关的要求,解答大家的解惑,如有任何补充,欢迎留言区补充,谢谢大家。
海外人士在华工作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常见疑问 Q & AQ:海外人士在华工作,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A:(一)外籍人士,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社会保险1.《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2011-10-15)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社保双边协定国家的人员可豁免协议约定的部分险种1.《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保部令第16号)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2.在其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对于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3个月后不能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应按规定征收社会保险费并收取相应的滞纳金。对于协议之外的险种以及协议规定险种超过规定期限的,应要求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