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北方某地。
她叫何玉琼,刚刚18岁,她蹲在地上等待执法人员执刑。
她本青春年少,在北方某大城市打工时,发现一门赚钱的“生意”。
于是,她开始将家乡妙龄少女,以贩衣服的借口骗到北方某大都市,再像货物一样,辗转运到北方的某个穷乡僻壤……
可悲的是,何玉琼被缉拿后,还执迷不悟,自认为“做功德”,视自己是月下老人、牵线红娘。
而实际上一笔“买卖”所得赃款,等于她累死累活一年的打工收入。
她将自己称之为的善良,建筑于别人的痛苦之上。当她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时,还以堂而皇之的借口为自己开脱,所谓利令智昏,大概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