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指挥我这么做的,凭什么算我违规?”河南,一男子听从交警指挥,在还是红灯的时候就把车开过了斑马线。谁知,不久之后,男子收到闯红灯的处罚通知,扣六分罚款两百。男子不服,坚称:“我是按照交警的指挥做的”,申诉无果后,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这样判了! 罗先生清楚记得那天晚上的情景,下班后,同事小李邀请他一起聚餐。 在对方盛情邀请下,罗先生不好意思推脱,答应后和小李驾驶各自车辆,前往预约的餐厅。 时值周五,车辆比以往的晚高峰更多。 对此,罗先生表示早已习惯了,老老实实跟在小李的车屁股后面,蠕动前行。 在经过一个有交警指挥的红绿灯路口时,小李一时分心,没能赶在绿灯最后1秒冲过去,半边车身,停留在了斑马线上。 罗先生紧随其后。 同时,侧方道路红灯准备变绿,大量的行人和电动车已经开始过马路。 交警见状,觉得小李若是继续停在斑马线上,可能会把道路变得更加拥堵,于是便招招手,让小李通过红灯。 小李见状,见档所在车道左转绿灯即将消失,随即踩下油门,“嗖”的一声过了红灯。 罗先生发现小李在交警的指示下,走了红灯,觉得自己也能走红灯,便也踩下油门,过了红灯。 然而没想到,第二天一早,罗先生便收到短信通知,称其闯红灯,扣6分罚款200元。 看到这一消息,罗先生倒吸一口凉气,比起200元罚款,6分的处罚更令他感到肉疼。 但凡接下来只要出现一点违规,他就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中途耽误的时间精力,是他这个普通人难以承受到。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他什么时候闯了红灯?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打开交管12123一看,发现闯红灯地点乃是昨天晚上,就是在交警指示下走红灯的那次行驶记录。 罗先生立刻坐不住了,立刻跑去交警队提出行政复议,并称:“当时交警要我通过的,凭什么算我闯红灯?” 然而交警对此解释是,罗先生误解了当时的交警的手势,其只让罗先生的朋友小李通过红灯。 罗先生不能认同这一说法,既然交警只让小李通过,那为什么自己要“闯红灯”的时候,当时的交警不制止? 申请行政复议无果后,罗先生又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的处罚。 在法庭上,交警部门的人解释说,当时路口比较拥堵,他们就让罗先生的同事小李先过去了,因为小李的车已经驶出了停止线,如果停在原地,会影响其他方向的车辆通行。 换句话说,交警还是认为罗先生误解了他们的手势。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交警部门的说法,驳回了罗先生的诉求。 对此,罗先生感到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时,罗先生提交了一组新证据,乃是当时电子眼拍摄的违规照片。 法官在这些违规照片上发现一个细节:并没有清楚的看到当时交警的手势有没有让罗先生通过。 而交警部门也拿不出新的照片,来显示当时交警的清楚手势。 二审法官经过仔细审理后,决定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行政相对人”的原则来审判。 而“疑点利益归于行政相对人”的意思是,当双方对事实存在争议时,且没有足够证据时,法官应该倾向于行政相对人。 在本案中,行政相对人就是罗先生。 因此,二审法院支持了罗先生的诉求,作出当事交警队撤销处罚的判决。 罗先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他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原文登载于河南经济报直播济源在2024年10月13日关于《“交警要我通过的,凭什么算我闯红灯?”男子听从交警过红灯,事后却要被处罚,法院判了!》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