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对邀请杨笠参加活动致歉#
道歉了,但不知道是否能够意识到,其实这次舆情的根源,并不仅仅是因为邀请了某个脱口秀演员。
最近几年,在各大网购平台都在大动作调整战略并且突飞猛进的时候,京东貌似不动如鸡,消费者日积月累的对京东网购体验的碎片化不满,只是在此次舆情中找到了集中释放的窗口,只不过为此躺枪了。
这就是从量变到质变。
是时候为对京东把把脉了,通过索赔诉讼案例,也许我比大强子更加了解京东的问题所在。
让我们先来解剖一个普通的网购索赔案例。
二年前,我在京东平台“美国西屋厨房电器京东自营店”,购买了一台标价最高的“西屋”牌破壁机,收货后发现,该破壁机存在虚假标注“多项国际认证”,虚假标注“搅拌功率1200瓦”“转速超过五万”等等,更为令人不解的是,出具商品发票的销售方,居然还是和京东平台毫无关联的注册地在上海的第三方贸易公司。
要求退货,被拒绝。于是向北互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精彩细节陆续的来了:
1、一审二审的庭审,每次出庭的都是不同新面孔小姑娘,法官发问,一问三不知,只说“我今天才接到领导指派来参加开庭”,然后向法庭提交一大堆证据,其中夹杂着许多企业内幕信息。
2、京东提交的授权文件,居然是经过三次转手,最后从安徽芜湖一个小微企业获得了“西屋”品牌的使用权,而且被授权方,还不是京东平台经营方。
这个时候,我才理解,其实京东内部,已经没有人负有工作责任心了。
诉讼的结果,毫无意外的败诉了,北京四中院仅仅用一句“本院认为,京东公司已经对本案原告提出的争议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就做出了终审判决。
我很释然,毕竟,北互法院以及其上级法院北京四中院的执行财产辅助系统全都是京东赠送的,京东还包揽了法院执行财产的拍卖业务。
我猜想,京东和北互法院、北京四中院结成了战略合作亲密伙伴,起诉京东平台就变得毫无意义。
认栽,服判,以后离这些公权力加持的牛逼企业,远点。
现在,开始敲黑板:
京东的发展历史以及刘强东的经营理念,最初是保证商品质量所谓的“没有假货”,以及自营的配送系统。
没有问题,而且效果显著。
但问题来了,自从京东推出所谓的“自营店”,名义上是对商品质量以京东的名誉背书:“京东自营店是指由京东自己运营的店铺,这些店铺销售的商品都是京东自己采购存储、管理和配送的。与京东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不同,京东自营店有着更高的信誉度和更严格的品质控制,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更加放心”
目前在京东平台上的各类商品,都必然会有相应的“自营店”,请注意:各类别的商品。
但实质上,这个自营店的创意,显然是给京东内部的高管们,留下了各自私下捞钱的自留地机会,更为恐怖的是,这些高管们的自留地,同时也在侵害、侵占在京东开设店铺的普通入驻商户的销售份额。
现在,恐怕连自己,都没有办法向社会公众解释,京东的自营店,究竟是什么?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任何商家只要花一笔钱,就能在京东平台成功开设冠名“京东自营店”的店铺。在某度上随便一搜,能轻松就能找到代为办理京东自营店入驻的第三方掮客,交钱就行。
被消费者起诉了,京东平台的法务部门,还能派出京东任职的代理人应付诉讼。
京东,已经千疮百孔了。
令人奇怪的是,前几个月痛苦呼叫“兄弟”的大强子,究竟知不知道京东内部的这些漏洞和蛀虫?
网购平台的经营模式,存在二种倾向:
某宝主攻维护消费者概念,同时提高商家门槛,遇到投诉秒退款,并处罚商家,消费者这回网购不满意,退款再去下一家,
拼夕夕主攻扩大入驻商家,降低商家门槛,虽然商品良莠不齐,但同样秒退款,甚至默许消费者薅羊毛,主打一个城乡结合部摆地摊沙里淘金,皆大欢喜。
唯独京东,入驻商家和消费者,两头不讨好。口号上调门挺高,实质上五音不全,尤其是那些莫名其妙的“自营店”,以京东企业形象为代价,抵死不认账。
普通入驻商户动辄得咎,叫苦不迭,凡是重大优惠活动被极限压榨,
那些自营店私下贴牌卖高价,还能获得推荐展示,挤占普通商家的销售空间。
问题还在于,京东名义上只是网购平台,但实质上或公或私,又以“自营店”模式在各类商品均开设享有优势地位的“自营店”,所谓的平台处理,变成了自己处理自己,
入驻商家,消费者,全部得罪个遍,入驻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均无法提供公平的保护,京东的平台优势,全部被那些乌泱泱的“自营店”占尽吃光。
大强子,外面狼烟四起,内部蛀虫遍地,京东这样的局面,请问您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