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一下长丰学校食堂事件的结局。 1,涉事供应商。从重处罚800万元,并终止供货合同。禁止在官渡区所辖范围内参与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活动。 2,涉事学校。校长就地免职,调离教学岗位。分管副校长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总务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免去现职。 3,涉事食堂承包商。终止承包合同。终止食堂实际负责人的劳务用工合同。赔偿学校师生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在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4,区教育体育局。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各中小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发现隐患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放心。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决不软,罚款一律按顶格处理。欢迎舆论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供应商换个名称继续供货
1、学校迅速作出处罚,门卫李大爷 违规让校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区,被开除;主管保卫的副校长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2、食堂严正声明:腐肉为临时工购买,但是未实际食用,未形成严重后果,为了以正视听,已经将责任人辞退。
供应商成立个空壳新公司,继续供货
800万?这个承包公司就是个空壳怎么罚800万?至于校长免职这个得看事情怎么定义
太轻了,要不要拉出去枪毙
教育局应该建设好每个学校采购点配送到位!然后全部食堂每一个地方全部实时监控!食品安全是很重要的!而且还是祖国的花朵!这样的奸商应该枪毙才对!不是赔偿一点钱的问题!而是刑事案件故意杀人罪了!
电视 网络上经常说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就这样的教育环境'这样的学生餐 要如何强 如何智
承包商好像没什么处罚,赔偿一块,人没事,就没什么可赔的
据说是教育局招标来的,按理说应该是教育局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为什么教体局却只是“吸取教训”啥责任也不承担?
这是民办学校。你这样处理,把学校老板高兴坏了。
某某家湖中学也严查 孩子吃了饭就经常肚子疼拉肚子
记得前不久一深圳学校以保证学生饮食安全不准自带餐食或外卖进校闹得沸沸扬扬。
应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这种供应商及其里面的高管再从事相关行业
难道没有刑事责任吗?
人家是有关系的,以后重新注册新公司,一样照样供货,除非你把有关责任人枪毙了。
把变质发臭的良心挖了重新换一个!
以后规定,学校老师校长需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得开小灶,违者开除!
食品安全必须量刑
涉事供应商应该在云南省内都不能供应学校,尔不仅仅是官渡区!
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下回继续,狗狗改不了吃
可能很多人不满意这个处理结果,巴不得枪毙!我也觉得不过分。但毕竟还是要有法律条款依据。另外,如果处罚是真的,我认为政府行动还是很迅速的。
你没有喝多吧,醒醒吧。
罚800万?钱给谁了[捂脸哭]
省里统一招标,学生家长组成监督队每天监督,抽查。一定要避开地方上的利益链,否则搞不好。
你想多了
直接注销,换个马甲继续供货,空壳公司能罚得到钱?
就校餐这件事中国真的应该向日本好好学学,日本的校餐学生和老师是一样的而且是和学生一起用餐的。
这社会,哎!
又是举一反三 烦不烦
想多了!
全部责任人判刑,该枪毙的枪毙。祸国殃民,随便处理就完事了?
已经连夜注销了公司了吧[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熟悉的套路,熟悉的味道
死刑
必须追究公司法人刑事责任,这是谋杀
难啊,看了记者会,人家不怕
责任人应该入刑,包括厨房的直接管理人员。
就这挺好
国家可规定每天5个或10个家长进食堂监督,从生鲜到成品全程把控[并不简单]
全杀了,枪毙这些不是人的玩意
校长必须处理 才能警示其他学校!
查一查怎么中标的,关系网揪出来
800万罚款,学生又没有得到一点补偿,没有家长们举报何来罚款。
治标不治本,以后后厨上锁,学校大门都进不去
醒醒吧 别睡了
杀一批啊!
你想多了
爽歪歪,八百万!怎么花?
应该师生同餐同食,不设单独食堂
副校长做梦都笑醒
为什么都这样子了,学校的学生们还不提退学 ,除了这学校没地方读书了吗?
呵呵
合着没承包商啥事
供应商就应该枪毙,以儆效尤
应该是教育局责任最大,都没提起,背锅侠
我想知到巴西2015是什么意思,这么久的生产日期是怎样入关的呢?为什么只字未提?
关闭学校,追究刑责。
全国学校都一样,管理不到位
放心吧,有关系的,不会处罚那么重的,随便意思意思就行了,
这是刑事犯罪,岂能这样不痛不痒的就了结?
没一个坐牢的!!!!?!!!!!
只是处罚?为什么不入刑?
禁止在官渡区范围内,意思其它区还是可以继续的😂
杀杀杀!同意杀的点赞👍🏻!
应该把主要的畜牲能死几个
你想的太好了
又是举一反三
让厨师背黑锅就行了[大笑]
学生的健康没说啊
处罚再狠点
真的吗?👏🏻👏🏻👏🏻👏🏻点赞👍🏻👍🏻👍🏻
轻飘飘的
最后裁判得到最多
把全国各地学校食堂全部查查
这个判决可以的[点赞]
校长不狂了?
这800万赔偿给吃腐肉的学生吗?
涉事主要相关人员枪毙处理。格杀勿论
处理最高就一个校长!这个事是一个校长能背的!涉事公司无一人处理!真的是高啊!是谁给他们如此的肆无忌惮呢?
从源头抓起的话那就是大案了啊!这肉应该不是合法入境的?全国各省有没有类似的?
太轻了。学校领导就是一个免职应该处形事责任。坐牢!终生不得当教师!
[赞]这是云南昆明,还罚款800万,想屁吃呢
处罚不严,再来一个
你想多了哦,不可能处罚这么重
明知是臭肉仍继续害人子弟负全责
好笑
学生食堂就不能商业化,谁来承包都,家长都不会安心的
罚800万钱能到账吗?学校食堂买的肉竟然不罚款!罚公司怎么不惩罚公司责任人?
轻了
关键是这开公司的老板们应该终生禁止从事食品业!
皮包公司而已。换个法人换个名字继续干。
私立学校,
深得精髓
你想多了,
你想多了
意思除了这个官渡区不行,在其它区都可以是吧
必须刑责
为什么没有被移送法办的,起码有期徒刑打底呀
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下毒间接杀人犯。
校长就背锅的吧?董事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