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男子家属出院结算时,县医院要求男子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给他打

喻宁侃社会 2024-10-19 23:38:05

山东菏泽,男子家属出院结算时,县医院要求男子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给他打了欠条,等有钱了再给男子打银行卡上。医院:确实存在医保报销无法达成的情况。医保局:这都是医院没钱所致,目前才给8月20日前出院的患者完成了报销。有人疑惑:医院的钱去哪了呢?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16床家属,过来办理一下出院手续,今天可以出院了。

听到护士这样的话,杨国强心里一阵欢喜,母亲终于可以出院了,住院的这段时间里,他单位医院两头跑,晚上也睡不好,实在是煎熬。

更为担忧的是,住一天就有一天的费用,医院收费可不低,再住下去,他可真的负担不起。

父母没有工作,当了一辈子农民,一住院医院就要求预交治疗费用,为此,杨国强找朋友和亲戚们借了不少钱。

好在,父母有医保,到时候报销完,应该能退还一大笔,就可以马上给大家还钱了。

杨国强一边办理着出院手续,一边估算着是先给朋友还钱还是先给二叔三叔他们家还钱。

排了半天队,杨国强终于来到了医保结算窗口,等着拿医保报销的钱。

万万没想到,医生在电脑上敲了一会,拿着计算器算了几遍,给他退还的费用竟然只有几百块钱余额。

杨国强一愣,询问医生,医保不给报销的吗?

医生告诉他:现在只能全额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给你打个欠条,以后有钱了再给你。

杨国强傻眼了,第一次听说医院还能打欠条,以后到底是啥时候,一星期还是一个月?

医院结算人员还有点不耐烦的说道,等有钱了就给你打银行卡上,具体什么时间,看医院什么时候有钱。

医保不给报销,杨国强给大家还钱的想法也实现不了,他知道,大家都是农民,家里也没多少钱,一直这么拖着也不是事。

杨国强把自己的遭遇求助媒体,并把这一经历发到网上。

记者询问医院医保报销为什么打欠条呢?

医院领导回复,他们确实存在医保无法报销的情况,这个情况属实,主要还是医院没钱。

记者又问医保局,患者看完病为什么不能及时报销呢?

医保局回应,该县医院才给8月20日以前出院的患者完成报销,医保局知道医院打欠条的情况,县医院确实没钱。至于什么时候报销,要看医院什么时候有钱。

目前的状态就是,患者先全额结算,等医院有钱了,再逐一报销给患者打银行卡上。

医院没钱了。这样的话有点让人难以置信,那医院每天这么高的收费,钱都去哪了呢?

交医保就是为了报销,现在住院还要全额支付,报销的也只是一张欠条,这让大家确实难以接受。

换句话说,如果患者没钱,那么是不是可以给医院打个欠条,让医院先治疗?

对于这样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缴纳医保就是为了在住院时得到保障,这部分资金应该由医保基金来承担,不应该让患者来承担。

《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29条也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

正常情况下,出院结算的时候,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医保承担的部分,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医院打个欠条,看似医保结算,其本质还是由参保人员结算。

这样的结算方式违背了法律规定,更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债务需要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医院直接给打欠条,这样的做法并不合理。

换个角度,病人没钱,是否可以给医院打欠条,等出院以后,有钱了慢慢还?答案是否定的。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病人不能欠医院的钱,医院直接来一句没有钱,就可以欠病人的钱,哪有这样的道理。

就算真的要打欠条,那也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可以。

3、这样的做法对杨国强他们而言,并不公平。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杨国强为了治病,都是找大家借的钱,现在等着报销后还钱。

医院一张欠条就了事,那换个角度来说,医院能不能把治病收的钱都退还给杨国强,直接收个欠条,等杨国强手头宽裕了再给医院?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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