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夫妻俩抱着刚满1周岁的孩子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辆行驶速度超120码的汽

滨培看法 2024-10-20 14:45:48

江西景德镇,夫妻俩抱着刚满1周岁的孩子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辆行驶速度超120码的汽车撞飞,一家3口全部身亡。而事发原因,竟是肇事司机和坐在副驾驶的女友吵架,一气之下开快车泄愤。事后,司机掏出手机第一件事不是打120,而是现场摇人。受害者家属表示:他灭了我儿孙两代,我们家已经绝后了,绝不谅解。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胡永胜坐在屋子里,双手紧握家庭合照,泪水不断从眼眶中涌出。

照片上,儿子笑得灿烂,儿媳温婉,小孙子更是天真无邪,然而,这一切美好,都在那个本该庆祝的日子,戛然而止。

那天,是孙子1周岁的生日,胡永胜老两口坐了一桌子菜,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儿子一家回来团聚。

儿子和儿媳抱着小宝贝,走在回家的路上,然而,就在他们过马路的时候,却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瞬间撞飞。

最终,这一家3口,一个当场死亡,两个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胡永胜接到电话时,整个人如遭雷击,几度瘫倒在地。

警方告诉他,肇事司机廖某某并非本地人,当时,他想和坐在副驾的女友复合,但遭到拒绝,接着就故意开快车泄愤。

可他这一泄愤,让原本正常走在路上的一家3口遭了殃。

监控显示,事发时夫妻俩在生死关头,都本能地想要推开对方,却又同时紧紧抱住孩子,试图用身体给孩子筑起一道防线。

可惜因为司机行驶速度太快了,速度甚至超过了120码,一家人根本躲闪不及,最终全部被撞飞。

让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司机廖某某虽然留在了现场,但他掏出电话后的第一个举动并不是给120打电话,而是摇人过来“处理”。

胡永胜听着这些,心如刀绞,他无法理解,为何有人能如此漠视生命?这是人干的事吗?他的小孙子才刚满1岁啊!

事情发生后,廖某某的父亲曾试图用钱来平息这场风波,提出私了的建议。

胡永胜听着对方的提议,只觉得一阵恶 心…他一个失独者,要钱有什么用?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儿孙的命!

廖某某的父亲为自己的儿子辩解,说那辆车刚买来5天,儿子实际上手操作的时间并不长,不超过一天半。

他声称自己一直希望能亲自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还说等他儿子坐牢出来后,给胡永胜夫妇养老,希望取得谅解。

胡永胜听后,坚决地拒绝了,他说,你儿子灭了我儿孙两代,我们家已经绝后了,你道歉有什么用?我绝不谅解!余生,我将为儿子一家三口伸张正义。

夜深人静,胡永胜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他的心中却是一片荒凉。

以后,阖家欢乐的景象,再也不会在他家上演了。

目前,肇事司机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胡永胜儿子一家的遭遇呢?

1、廖某某超速驾驶的行为,已触犯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廖某某超速行驶后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胡永胜儿子一家三口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交通肇事罪。

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廖某某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2、廖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本案未直接提及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但理论上,如果廖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然而,这需要结合廖某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等因素综合判断。

虽然本案中廖某某的行为更多被看作是一种泄愤行为导致的交通肇事,但如果证据显示他明知超速行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而故意为之,且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

不过,这一认定需要法院根据具体证据进行审慎判断。

3、《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廖某因交通肇事导致胡永胜儿子一家三口死亡,显然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廖某的父亲提出私了并愿意赔偿,但胡永胜有权拒绝,并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廖某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胡永胜”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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