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妻子不堪丈夫家暴,回了娘家,丈夫上门要人,不但烧了岳父的车,还打砸东西

呆萌分享社会趣事 2024-10-20 15:17:10

河北邢台,妻子不堪丈夫家暴,回了娘家,丈夫上门要人,不但烧了岳父的车,还打砸东西,扬言要妻子娘家全家的命,他和妻子厮打中,妻子和父母一起用木棒打他,他失去了生命,事后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来源:邢台中院)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王雨霞打开门,出现在眼前的,是她的小女儿孟云丽。

她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头发凌乱,衣服也被扯破了。

“他怎么又打你了,快,快点进来!”王雨霞一看女儿的样子,就知道女儿又被女婿打了,她心疼地把女儿拉进屋,紧紧锁住大门。

孟云丽回到家,坐在沙发上泣不成声,她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该怎么结束,她的丈夫王红伟实在不是人。

他在外面有情人也就算了,回到家一看她不顺眼,对她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为了一对儿女,她一直没有离婚。

可王红伟变本加厉了,再这样下去,她会没命的。

“你不能再跟他过下去了,你要赶紧和他离婚!”王雨霞心疼地说着。

有了母亲这句话,孟云丽下定决心要和王红伟离婚,可没想到因为这个决定,给娘家人带来了麻烦。

这个王红伟不愿意离婚,他为了让妻子跟他回家,竟然拿刀来威胁妻子娘家一家人。

孟云丽的父母一次又一次把王红伟赶走了。

王红伟因此心生不满,消停了几天,又上门要人,结果只看到妻子的姥姥和岳母在家。

看不到妻子,王红伟此时丧尽天良,竟然当着妻子姥姥的面,性侵了自己的岳母,两个老人,因为顾及面子不敢报警。

这让王红伟更加得寸进尺了,没过几天他又来要人了,这一次他直接将岳父的车子给烧了,还打砸妻子娘家的东西。

孟云丽和父母报了警,虽然王红伟被行政拘留15日,但是孟云丽的姥姥,因为不堪王红伟上门找麻烦,跳井离开了这个世界。

王红伟出来之后更加不愿罢休,但孟云丽决定离婚,她和父母做好心理准备,让王红伟过来签离婚协议。

然而王云伟开车来到妻子娘家,三句话不合,就扇了孟云丽两个耳光,然后就开始对孟云丽拳打脚踢。

王雨霞一看,想起自己被王红伟的侵犯,想起自己母亲,因为王红伟跳井离开世界,她愤怒地上来保护女儿,结果也被王红伟殴打。

王雨霞的丈夫孟汉林一看母女被王红伟殴打,他拿起木棍就跑过来。

一家三口在混乱当中,就将王红伟殴打倒地,由于王红伟头部被打中,他当场失去生命。

事发之后,孟云丽赶紧打电话给姐姐孟芳丽。

孟芳丽赶回家时,只看到父母还有妹妹都被民警带上车了,因为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得到这个结果,孟芳丽非常着急,她不明白,他们一家人一直都是受害者,王红伟作恶多端,父母和妹妹为了自保,怎么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她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全村200名的村民赶来她家了,他们纷纷表示,孟芳丽的父母和妹妹是为民除害,他们要出一份力,他们要联名摁手印求情,他们都认为这家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那么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此事呢?

一、王红伟一直威胁妻子和岳父岳母,并且性侵过岳母,在厮打的过程中,也是他先动手的,孟云丽的父母为了保护女儿,拿木棒打他,在厮打中,长期被家暴的孟云丽作出反击,孟云丽和父母的行为是有防卫性质的。

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都可以认定有防卫性质。

二、行为有防卫性质,则要看他们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些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3、孟云丽长期被家暴威胁,事发当时还被王红伟殴打,她当时肯定是很激愤的,王雨霞曾经也被王红伟侵犯,而且王雨霞的母亲也因为此事而跳井离世,王雨霞当时肯定也是很激愤的。

在母女被殴打的情况下,孟汉林为了保护妻儿,从而作出反击的行为,也是合乎情理的。

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一旦他们处于弱势,王红伟继续殴打他们,那么失去生命的可能是孟云丽和父母。

所以孟云丽和父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旦孟云丽和父母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那么他们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对此,你有何看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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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0 16:43

    关我吊事,又不是我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