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男子跟妻子离婚后,约定2个女儿都跟着前妻生活,他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

阿尧看社会 2024-10-20 15:43:07

广东梅州,男子跟妻子离婚后,约定2个女儿都跟着前妻生活,他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2年后,他调动工作,把大女儿也带去当地。这时前妻已经再婚,他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前妻却说他工作时间长,每月只有13000元,不利于孩子成长,不料10岁大女儿一个决定,却让前妻傻眼了。

(案例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徐颖坐在客厅里,满脸怒气。

张天低声下气地说:“我舍不得女儿,你就把抚养权变更给我吧。”

徐颖不答应:“你工作时间那么长,又居无定所的,怎么让女儿跟着你好好生活?”

张天让徐颖放心,他一直很疼女儿,女儿跟着他,不会受一点委屈。

张天以为,他之前对女儿的好,前妻是知道的。他这样说,一是想说服前妻,同时也想让前妻回忆起自己为女儿们的付出。

但徐颖不买账,前夫居无定所,而且工作时间长,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跟着前夫到处漂泊。

张天费尽口舌说了半天,看徐颖依旧不答应,索性一咬牙,说出心里话。

“你已经再婚,将来跟你先生肯定要再生自己的孩子,两个女儿跟着你,你一个人照顾三个孩子,太辛苦了,我也不想让我的两个孩子被别人分走了母爱。”

徐颖脸色变了,我就是再生孩子,她们也还是我的女儿,我对她们的爱一点不会比原来少。

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张天又多次哀求,徐颖都不答应。

张天气得一脚踢飞了路边的石子。

想当年,他和徐颖是朋友眼中的恩爱夫妻。他们出门总是带着两个懂事可爱的女儿,一家四口,和睦幸福。

遗憾的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因为各种琐事开始争吵。渐渐的,他们都厌倦了这段婚姻,于是提出离婚。

离婚时两人约定,两个女儿都跟着前妻生活,张天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他们都在梅州居住。所以张天在下班之余,经常买东西去看望两个女儿,有时还会趁着休假,带两个孩子出去玩。

他和两个女儿的感情,没有因为他跟妻子的离婚而生疏,孩子们还是跟之前一样粘着他。

这样的美好时光,过了两年,2023年3月,他的工作从广东调动到湖南汨罗。

在汨罗的那些日子里,他无数次思念两个女儿。

那天晚上,他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你知道吗?徐颖再婚了。让两个女儿跟着继父,你觉得合适吗?”

张天明白母亲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话,徐颖再婚,将来势必跟二婚丈夫再生孩子,到时候,两个女儿的母爱将会被分走一半。

那晚,张天看着天花板,一夜未眠。5月份,他回到广东,把大女儿瑶瑶带到汨罗,并安排在当地小学读书。

他试图跟徐颖沟通,想把瑶瑶的抚养权要过来,却遭到徐颖拒绝,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昔日的恩爱夫妻对簿公堂,却是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

法庭上,徐颖坚持说,孩子跟着谁,有利于孩子成长,监护权就应该归谁。

张天没有固定住所,而且工作时间特别长,他根本就没办法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环境。

徐颖认为,如果让女儿跟着张天不利于女儿成长,所以请法院驳回张天的诉求。

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夫妻离婚,双方应妥善处理未成年孩子的事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大人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夫妻在离婚时应该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各项事宜,不得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去抢夺或藏匿。

本案中,张天和徐颖离婚后,约定两个女儿归徐莹抚养,他每月支出3000元抚养费,两人对孩子的安排算是挺好的。

2、张天提出变更大女儿的抚养权,会被法院支持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案中,瑶瑶已经年满10岁,她是可以自主选择跟着谁生活的。

3、法庭上,瑶瑶做出的一个决定让徐莹傻眼。

瑶瑶对徐颖说:虽然继父对我很好,但我还是想跟着爸爸生活。

这个10岁的女孩,她不仅表达了对继父的感恩,也没有让亲爸失望。

法院调查后发现,张天月薪13000元,完全可以让瑶瑶过更好的生活。再加上瑶瑶已经年满10岁,有自主选择权,所以法院支持瑶瑶的请求。判令她跟着张天生活。

有人说:我觉得该尊重孩子的选择,但是前提给孩子说好,以后如果觉得选错了后悔了,别埋怨她妈妈就好!

有人说:换我的话也不放心,无关对方人品,对父亲而言,这种情况下,女儿的抚养权一定要争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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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0 21:09

    女儿大了,和继父瓜田李下的,确实不方便,再加上当母亲的再快孕生子什么的,精力不够,也不好平衡孩子们的关系

  • 2024-10-20 22:14

    和父亲生活,除了后妈,都是亲人,和母亲生活,除了母亲,都是外人

  • 2024-10-20 23:22

    孩子也有选择跟谁过的权力,只要她内心觉得好,就应该尊重她的愿意!

  • 2024-10-20 22:20

    男子也有可能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