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温兆伦和陈梅馨分手后,把她告上法庭,索要14万“分手费”,并且申请了

老姑娘聊聊 2024-10-20 20:39:24

1996年,温兆伦和陈梅馨分手后,把她告上法庭,索要14万“分手费”,并且申请了禁止陈梅馨出国留学的禁令。港媒嘲笑他:“分手后,连电饭锅的钱都得要回去。”事业从此一落千丈,但温兆伦却说:我有苦衷。

 

1989年,温兆伦因饰演《义不容情》“丁有康”一角红遍大江南北,演艺事业可谓是顺风顺水。

 

年轻时候的温兆伦非常帅气,因为长的帅,在演艺圈混的非常好,在感情上也同样混的走,温兆伦有过3段婚姻,绯闻女友多达11个。

 

温兆伦在爆火的那一年,也被爆出他和马来西亚的富二代李美玲闪婚,但是不久就被爆和陈梅馨暧昧,形成三角关系。

 

最终在4年后和李美玲离婚,和陈梅馨在一起,不过陈梅馨上位后没多久,两人却宣布分手了。

 

分手两年后,温兆伦却将陈梅馨告上法庭,说曾经以公司名义借款给陈梅馨和她姐姐渡过难关。

 

并且否认两人曾恋爱,向法庭提出禁止令,阻止陈梅馨出国留学。

 

陈梅馨非常生气,直接向媒体提供温兆伦早期写给他的肉麻情书,以证两人确又恋爱关系。

不过最后法庭还是判了陈梅馨败诉,需要赔偿14万元给温兆伦。

 

这一闹,两人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双双的形象大跌,事业下滑。

 

温兆伦赢了官司,却输了人心。

 

港媒嘲笑他:“分手后,连电饭锅的钱都要要回去。”

 

而他却在叫冤:自己争的不是钱,是那口气。

 

后来的温兆伦在事业的低谷期,和他的助手潘燕妮在一起了,对方不离不弃的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并且还想方设法帮他还清400多万的债务,最终两人在2002年结婚。

可惜两人炒房失败后,温兆伦抛弃同甘同苦的妻子,转身和女星郭羡妮打得火热,让妻子独自偿还债务。

 

之后又经历了几任女友后,终于在2013年玩腻了,和女星赵庭结婚生子,安于家室。

 

总结温兆伦的所有行为,就四个字:“持靓行凶”。

 

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不断的在不同的女人之间游走。

 

提醒女孩子们,恋爱的时候,不要三观跟着五官走,颜值固然重要,人品才更重要。

0 阅读: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