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一位学者提出,“枉法裁判就是颠覆国家政权”。他还有一本专著,书名就是《枉法

清风山涧溪明月 2024-10-21 11:31:21

云南有一位学者提出,“枉法裁判就是颠覆国家政权”。他还有一本专著,书名就是《枉法裁判颠覆国家》。 我认为这个观点震聋发聩,很有思想穿透力。 但我还认为,枉法裁判首先打碎的是人们对“法律至上”的迷信,让人们充分认识到,法律只是工具,而工具是需要人使用的,操纵的。使用法律,操纵法律的人出了问题,枉法就是必然的了。 昨天,我看到有人在头条上发评论,靠伟人解决不了社会问题,伟人也是人,也会离去。解决社会问题,关键在制度,在法律。制度和法律,不会伴随着伟人的离去而消失,可以护佑百姓享受公平公正、平安幸福的生活。 很显然,这位网友表现出来思想就是对制度和法律的迷信和依赖。 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因为它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和赞赏。 问题是,这些网友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制度和法律,都是人来制定的,靠人来执行的。如果制定制度和法律的人,不是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而是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制定出来的制度和法律,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吗? 即使在现有的制度和法律背景下,法律不都是要人来执行吗? 譬如说,你的个人利益受到了侵害,你去公安局报案,但人家迟迟不给你立案,你怎么办?这法律你不就依靠不住了吗? 你遭受损害了,到法院起诉,你提供了证据。人家侵害你的人也提供了证据,尽管人家提供的可能是伪证。但是法院的法官和人家有关系,或者受了人家的贿赂,否定了你的证据,认可了人家的证据,最后判决你败诉。你可以骂人家贪赃枉法,但你没有证据,你能把人家怎么办?你想依赖的法律保护你了吗? 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恶性伤害,震惊整个社会。很快,歹徒被抓,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你觉得大仇已报,仇人已除,心理得到了平衡。过了一年半载,你在其它什么地方突然发现,那个被判死刑的人,不仅没有死,而且已经出狱,在另外一个地方经商赚钱,还是威风八面。这时你是什么感受?你会不会觉得法律跟你开了个玩笑? 我举的例子,都有真实的案例支撑,但是我不能一一写出来。遇到这种情况,你还会再迷信法律能保护你的平安幸福公平公正吗? 因此,看了那位作者说的,枉法裁判颠覆国家的文章,我马上想到的是,枉法裁判首先会打破人们对单纯依靠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幻想,打破人们对法律的过分迷信。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离不开法律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要工具。 但是,更重要的是,首先要用毛泽东思想武装执行法律的人,得让执行法律的人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由此看来,尽管伟人也是人,也会离开这个世界,但是伟人的思想却是永远在这个世界存在的。因此,依靠伟人思想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稳定,才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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