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看见自家的狗,撕咬一个孩子,不但没有救助,反而带着狗扬长而去,事后,家属找到女子赔偿,没想到女子态度强硬。法庭上,女子更是嚣张:“3条狗咬人,凭什么只让我赔钱?”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夏日的阳光洒落在水库边,微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几个孩子的欢笑声在空气中回荡,他们正在岸边嬉戏玩耍。小阳和他的几个伙伴正玩得兴高采烈,丝毫没有注意到远处正在逼近的危险。 突然,一阵低沉的狗吠声打破了宁静。孩子们循声望去,只见三条体型硕大的烈性犬正朝他们狂奔而来。这些恶犬没有拴狗绳,眼中闪烁着凶光,獠牙外露,口中不断发出令人胆寒的吼叫。 孩子们顿时陷入了恐慌。"快跑!"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所有人都四散逃开。小阳因为离水边最近,一时间竟无处可逃。 他慌乱中抓起几块石头,试图驱赶迅速逼近的恶犬。然而,这些石头对凶猛的烈性犬来说根本不足为惧。 眼看恶犬越来越近,小阳的心跳加速,冷汗直冒。他拼命往后退,却不慎踩空,跌入了水库的浅水区。就在这一刻,最前面的一条恶犬猛地扑了上来,锋利的牙齿瞬间撕咬住了小阳的手臂。 剧烈的疼痛让小阳发出了凄厉的惨叫。他拼命挣扎,试图摆脱恶犬的撕咬,但另外两条恶犬也已经赶到,对他发起了更加猛烈的攻击。小阳的身体很快就布满了血痕,衣服被撕得粉碎。 水花四溅中,小阳的挣扎越来越微弱。他感到自己的力气正在迅速流失,意识也开始模糊。远处,他的伙伴们惊恐地大喊着求救,但却无能为力。 突然,一个中年女人出现在了岸边。她神色淡然,仿佛眼前发生的一切与她无关。孩子们看到有大人出现,顿时燃起了希望,纷纷向她呼救:"阿姨,快救救小阳!" 然而,这个叫张某兰的女人只是冷漠地看了一眼水中的惨状,然后轻声呼唤道:"大黄,过来。"话音刚落,其中一条恶犬竟然听话地停止了攻击,乖乖地回到了她的脚边。 孩子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再次恳求道:"阿姨,那是你的狗吗?快叫它们停下来啊!小阳快不行了!"但张某兰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只是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带着那条听话的狗消失在了远处。 水中的小阳已经失去了知觉,他的身体随着水波起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水面。剩下的两条恶犬仍在疯狂地撕咬着他。岸上的孩子们绝望地哭喊着,有人跑去寻找大人求助。 不久之后,小阳的父母赶到了现场。看到儿子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们瞬间崩溃了。母亲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父亲则呆立在原地,眼泪无声地流下。 警察很快到达了现场,开始调查这起悲剧。他们询问了在场的其他孩子,得知了事发经过和那个冷漠离开的中年女人。警方立即展开了全面搜查,誓要找出真凶。 经过几天的调查,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指认,锁定了张某兰。DNA比对结果也证实,现场留下的狗毛确实来自她饲养的烈性犬。面对铁证,张某兰终于承认了自己就是狗的主人。 然而,在随后的审讯中,张某兰始终推卸责任。她声称自己只是偶然路过,并不知道狗会伤人。她强调小阳是溺水身亡,与她的狗无关。但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小阳身上的伤痕明显是被犬类撕咬所致,而非单纯的溺水。 案件很快移交到了法院。在庭审现场,张某兰依旧百般狡辩,试图摆脱罪责。 小阳的父母则悲愤交加,他们无法接受儿子就这样离去。他们的律师详细陈述了案发经过,指出张某兰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他们也认为水库管理方存在安全管理疏漏,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张某兰作为烈性犬的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在公共场所未给狗拴绳,且在事发后置之不理,行为恶劣,是导致小阳死亡的主要责任人,需赔偿小阳家属17万元。 水库管理方虽然设置了警示牌,但未能有效防止危险发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需承担次要责任,赔偿3万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小阳的父母虽然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可这远远无法弥补他们失去独子的痛苦。他们只能默默承受着这份沉重的悲伤。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