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学录取后不报到,算不算单方违约?是否应该取消他们的复读资格?这是我们高校招生不得不思考的问题,而且这种现象正在变得越来越严重,特别是985/211这样资源稀缺的高校。 1、既然考生自愿选择本专业,或是服从调剂调到本专业,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想放弃就放弃; 2、既然是放弃,就应该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是对弃约精神的一种漠视,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复读将对其做降分处理,放弃两次及以上直接取消复读资格; 3、有效控制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把高考当成谋利的产业,特别有些复读学校,为了制造热点,对于高分复读生给予高昂的奖励,刺激他们不断刷新自己的高考次数,就像高考钉子户一样; 4、过度的复读严重的破坏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性;如果发现自己考的不理想,可以选择放弃志愿填报,这样对其他考生不造成任何影响,复读则属于正常现象; 本身高校资源就相当有限, 现在部分考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 被大学录取,但并非自己喜欢的专业, 他们或出于职业考虑, 或有其他更加理想的计划, 从而选择放弃就读, 这就导致很多大学的部分专业录不满, 而别的愿意上本专业的考生却上不了的情况 这对高校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不管是对学校还是考生, 都显得很不合理, 说明这是高考招生工作的一种不足, 高校和招生工作组应该完善这种缺陷, 在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利益的同时, 也应该让有限的高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复读一定要慎重# #高考志愿的纠结# #本科重要性探讨# #是否支持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