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丢了一个月的戒指每个人自己赔了300.今天大扫除被我找到了,反正钱都已经赔给老板了,我是留着自己戴还是上交呢? 在这个问题上,我陷入了纠结。那枚丢失的戒指,如今意外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仿佛是命运的捉弄。我确实产生了占为己有的私心,虽然钱已经赔给了老板,但戒指的归属权始终是属于店里的。如果我私自留下,那就是违背了诚信原则。而且,同事们也都赔偿了300元,如果我独吞戒指,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其次,上交戒指可以体现我的责任心。作为店里的一员,我有责任维护店铺的利益。找到丢失的戒指,及时上交,是我应尽的责任。这样做不仅能赢得老板的信任,还能让同事们对我刮目相看。 再者,留下戒指对我来说并无实际意义。我并非因为喜欢这枚戒指才想留下它,而是因为它突然出现,让我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而这种念头,往往会让人迷失自己。 是的,后来我还是我拿着戒指找到了老板,将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老板听后,对我表示了赞赏,并当场退还了我们每人赔偿的300元。同事们得知这个消息,也纷纷向我表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