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起来没完没了!”山东,一老人因急症摔倒在路上,两名路人见状想去救援,但又害怕被讹,犹豫了一会后,只能先拨打120。可惜,老人最终因为耽误了最佳救援时间而去世。事后,老人子女将两位路人告上法庭,要他们为老人的死担责……
家住在山东的余联昌(化名)因脑干出血抢救无效离世,子女忍着悲痛为余联昌办理了身后事。
随后子女立刻报警,声称余联昌的死是一场人为事故,希望警方能够找到幕后凶手。
余联昌身体健康,虽然已经60多岁了,但是没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身子骨硬朗,说话中气十足,可为何会突然之间因为脑干出血而离世?
警方在调查这起事故的时候,是否找到了家属认为的幕后的凶手?
警方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之后,确定在余联昌出事的时候,汪梦和李田光(均化名)均在附近。
随着这二人到案,这起事故也被揭开了序幕。
事发当天,汪梦刚从菜市场买完菜回家,在路上遇到了骑车摔倒的余联昌。
当时她看到余联昌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本能地反应是上前扶一把。
可是转念一想,这些年确实看到过不少因为扶老人被讹的案例,汪梦担心这样的事情落在她的头上。
可是任由王大爷在地上抽搐不止,又觉得于心不忍,就这样汪梦站在原地不停地犹豫。
不远处的出租车司机李田光恰好看到了这一幕,李田光和汪梦想法一致,他们虽然很想帮忙,但确实不敢扶余联昌,于是李田光主动拨打了急救电话。
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路人,大家一方面十分可怜余联昌的遭遇,一方面又心有余悸,因为实在是不敢扶,扶人的成本太高了!
没过一会救护车赶来,余联昌被送上了救护车。
医护人员在车上对他进行了急救措施,可是因为脑干出血错过了最佳的急救时间,余联昌还没有被送到医院,人就已经走了。
余联昌的家属接到医护人员的电话之后,赶紧到医院处理相关事宜。
在得知余联昌因为脑干出血错过最佳急救时间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余联昌是被人撞到的。
于是余联昌的家属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警方找出幕后凶手,为余联昌讨回公道。
就这样警方调取了相关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了汪梦和李田光。
监控视频显示余联昌是自己摔倒的,与旁人无关。
可是余联昌的家属认为,最早发现余联昌发生意外的汪梦和李田光并未第一时间将余联昌送到医院,这才导致他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致其死亡。
因此,余联昌家属主张汪梦和李田光对余联昌的死作出赔偿。
办案民警理解余联昌家属的心情,但不能因为悲伤过度,就向无辜的汪梦和李田光索要赔偿。
警方尽力解释,可是余联昌的家属坚持主张赔偿,他们一纸诉状将汪梦和李田光告上了法院。
本案从表面上看是汪梦和李田光在对余联昌施救的过程中产生了犹豫,也正是因为这份犹豫导致余联昌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可是汪梦和李田光并非专业医护人员,他们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对受助人提供帮助,而且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事发监控路段显示汪梦和李田光并非是导致余联昌受伤之人,而且李田光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对余联昌作出了合理的救助。
余联昌家属主张要求赔偿,他们需要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余联昌的死是汪梦与李田光行为过错所导致。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汪梦和李田光必须要为余联昌的死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余联昌家属拿不出证据。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汪梦和李田光无过错行为,驳回余联昌家属全部诉求。
此事是经典的“扶与不扶”的问题,如果选择把摔倒老人扶起来,很有可能面临着被讹的风险。
如果不扶摔倒老人,任由老人错过最佳抢救时机,良心难安,似乎怎么选择都是错的。
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在践行传统美德的时候也需要相应的法律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所有人都十分的冷漠,认定“既然不是我撞的,我便不扶”,那么我们便会看到越来越多类似于余联昌的悲剧发生。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父母在外摔倒,我们在内心深处是否渴望有一个人主动站出来,将老人扶起来送到医院去?
如果我们需要别人乐于助人,就需要以一颗感恩之心来看待这个问题。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除了自身心态发生改变之外,更重要的还需要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托。
只有加大法律惩罚,让讹人的人付出法律的代价才能有效地减少类似事情的发生,届时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地变成乐于助人的和谐社会。
(信息来源:中原融媒 2024年05月09日 《扶不扶都是事?山东一大爷骑车突然摔倒 最终救治无效去世》)
就这种家属。人家都喊救护车了还告人家。还好没扶啊
没扶但已经打了120电话都被讹,扶了更不敢想象
唉,做人也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