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侄子一周岁生日,姑姑包了2000元红包,没想到被嫂子怒斥:你月入3万,就

白羊登义文 2024-10-22 15:16:41

广东,侄子一周岁生日,姑姑包了 2000元红包,没想到被嫂子怒斥:你月入3万,就给你亲侄子包 2000块,你好意思吗?你要是瞧不起我们,以后就别回娘家了!真是一点都不配当姑姑。接着,女子把视频发到网上,想让网友评评理,没想到却招来骂声一片。

(案例来源:咸宁新闻网)

李文娜热情地招待着来家里的亲朋好友们,今天是她宝贝儿子小轩的一周岁生日,她精心策划了场宴会,打算热热闹闹地庆祝一番。

宾客们陆续到来,纷纷给小轩送上红包和祝福,李文娜笑着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谢谢,让大家今天一定吃好喝好。

小轩的一周岁生日宴进行得很顺利,欢声笑语不断。

结束后,李文娜把客人一一送走,接着就迫不及待地拆起了红包。

然而,当她准备拆小轩姑姑给的红包时,脸色瞬间暗了下来,这红包厚度,是不是有点太薄了?

李文娜一数,彻底不乐意了,你一个当姑姑的,竟然只给侄子包了2000块钱?

据她所知,自己这个小姑子,月入3万,嫁的老公条件也不错。

在李文娜看来,就她这样的经济条件,怎么着也得包个1万块起步的大红包,才说的过去。

这小姑子倒好,薄薄的红包里就塞了区区2000块钱,给这打发谁呢?

李文娜越想越生气,她觉得对方态度太过敷衍,自己和小轩都受到了轻视。

于是,她录了个视频发到网上,狠狠吐槽了一番小姑子的所作所为。

李文娜在镜头前举起红包,愤怒地说:你侄子过一周岁的生日,你给我发个2000块钱的红包,你打谁的脸呢?我问你打谁的脸呢?

你如果瞧不起我们这些人,你以后就不要再回娘家了!我们不欢迎你,也不差你这2000块钱!

我今天就把视频发到网上,让大家看一看,你作为亲姑姑,月入3万,却只给侄子包2000元的红包,我看看有几个不骂你!

视频发出去后,李文娜期待着网友能站在她这边给她评评理,没成想却招来骂声一片。

看着大家纷纷骂她贪心,李文娜傻了眼。

她原本以为,网友们会站在她这一边,指责姑姑小气,可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起红包风波呢?

1、如果李文娜的言论对小姑子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小姑子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文娜因对红包金额的不满而在网络上公开吐槽并指责其小姑子,这种行为虽然属于个人情感表达,但若其言论涉及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良好习俗,则可能构成对民事法律规定的违反。

2、李文娜在表达不满时,应当注意言辞的恰当性和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此条法律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的多项基本权利,其中名誉权是重要的一项。

李文娜在网络上对小姑子进行指责和吐槽,如果言论不当,可能侵犯了小姑子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3、《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李文娜的言论确实侵犯了小姑子的名誉权,那么小姑子有权依据此法律条款请求李文娜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此外,名誉权侵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意味着一旦名誉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随时请求法律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综上所述,李文娜的行为虽然属于个人情感表达,但应当注意言辞的恰当性和合法性,避免触犯法律底线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民事主体,我们也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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