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管不住下半身惹的祸!”江苏一男子,一个月工资不到两万元,趁着上班的午休时间

论芸有事 2024-10-22 15:46:35

“都是管不住下半身惹的祸!”江苏一男子,一个月工资不到两万元,趁着上班的午休时间去嫖娼,直接被警察当场抓捕,公司按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男子解约,但男子却辩称事情发生在下班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76000元,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嫖娼?公司开除!天经地义!” “下班时间的事儿,公司管得着吗?” 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类似的争论从未停歇,最近,两起因为员工嫖娼被公司开除的案例,再次将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江苏的萧封,在一家公司拿着近两万的月薪,原本平静的生活却因为一次“放纵”彻底改变。 2023年2月的一天中午,萧封在酒店房间内嫖娼,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息传回公司,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公司以萧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毫不犹豫地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无独有偶,在另一家航空配套公司工作的石某也遭遇了同样的境遇,高薪、稳定的工作,因为一次嫖娼行为毁于一旦。 尽管因为疫情原因,石某并未被实际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但公司得知此事后,还是做出了开除的决定。 两起案例,两个被贴上“嫖娼”标签的员工,都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但争议也随之而来:公司是否有权因为员工的个人行为而将其开除?这条界限究竟应该划在哪里? 法律的天平,肯定是倾向了道德的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萧封和石某的案件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中,都明确规定了“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内容合法合理,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公司有公司的规矩,我们也不能说什么,但是……” 尽管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公司的判决,但不少网友在“公司开除嫖娼员工”这件事上,仍然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萧封和石某的行为虽然不妥,但毕竟是发生在下班时间,属于个人私生活范畴,公司不应该干涉。 也有人指出,公司作为社会组织,有责任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员工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对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也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更有人犀利地指出,员工手册里那么多规定,有多少人真的认真看过?又有多少条款,在实际执行中会被“选择性忽略”? 红灯区与办公室之间,那条看不见的线,究竟应该如何划定? 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道德、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管理的复杂议题。 对于企业而言,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更加注重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明确界定员工行为与公司利益之间的关联性,避免“一刀切”式的粗暴管理,也要避免陷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误区。 对于员工来说,遵守法律法规是底线,也是红线,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触碰,职场和生活,从来都不是割裂的两个世界,你在红灯区做出的选择,最终也会投射到你的办公室里。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再次讨论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不再是争论对错,而是能够更加理性、平和地探讨,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职场生态!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心] 信息来源:中午嫖娼被抓,公司开人,员工辩称事情发生在下班后,和工作无关,法院:公司系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2024-10-21--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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