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取消中介,房主挂房,买家能直接联系到房主,看房,双方达成买卖意见,由房产局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明文规定,该哪方拿多少交易费,就哪方拿,何必让第三方中介去扰乱市场呢。 现在的中介机构已经猖狂到没边没沿了,房子卖出权他们可以说掌握了90%的主动权,比主人还主人呢,房主得求着他们给卖房,他们会给房主签协议,如果房子成交,买家拿买家的中介费,房主也得拿2个点中介费给他,这又是哪里规定的呢,第一次听说,我问中介:有文件吗?他的回答是:一般房产中介办公室的墙上都挂着呢。 现在的问题是:买客网上看到的房源信息基本上都被中介机构垄断了,买家几乎看不到房主的联系电话,只要拨过去,就是中介机构,中介费想逃都逃不掉。 一直搞不明白,房产局能直接办完的事,为什么生出个第三方中介来插一脚?让无辜的买卖房客买单养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