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拍我老婆屁股没有?广西南宁,一男子发现妻子晚上迟迟不回家,便出门查看,结果却意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0-22 23:08:59

你拍我老婆屁股没有?广西南宁,一男子发现妻子晚上迟迟不回家,便出门查看,结果却意外发现,当地的区长送男子妻子回家时,不仅在车内对其妻子进行了搂抱亲吻,甚至还在分离之际,拍了一下其妻子的屁股! 据悉,这位在网上实名曝光的男子为吴先生,他选择曝光的是当地的区长曾某某,按照吴先生的说法,当时两个人都处于醉酒状态,妻子表现的的有点情愿与顺从。 但事后吴先生询问妻子时,妻子又表示她不是自愿的,只是事出突然,他没有推开对方。 “曾某某与妻子不是一个单位的,只是曾某某对妻子所在的单位具有分管职责。”吴先生说,他事后已经到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目前,有关部门就此事仍在调查之中,未给出官方的通报,而曾某某本人却对此事进行了回复,回复中否认了吴先生所曝光的事实。 另一边,由于此事影响较为恶劣,立刻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这么简单的事,有关部门需要调查那么久呢?恐怕是碍于曝光,才迫不得已调查的吧,毕竟对方是区长的身份。 也有网友称,虽然官方尚未对此事进行通报,但此事大概率是真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拿着自己的妻子做文章,去平白无故的诬陷一位区长。 无疑,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具有一定道理。那么如果此事属实,从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评价? 首先,虽然对曾某某严惩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吴先生妻子自愿的情况下,曾某某的行为虽然有失妥当,但并不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曾某某明知下属为有夫之妇,却仍然对对方搂抱、亲吻,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不值得提倡。 其次,曾某某的身份,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从既往对类似情况的处理结果来看,曾某某大概率不会被直接开除,但区长的职位肯定是保不住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网友可能认为,都在网上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了,还不是情节严重吗? 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对于网上曝光的行为,并不是曾某某本身的行为造成的,选择在网络上曝光也不是他积极追求的结果,故不能以此视为其情节严重。 最后,曾某某作为当地的领导班子,一言一行都代表的是当地政府的影象,可是却做出如此恶劣的事,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男子举报区长与自己妻子举止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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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3 07:38

    此事如果是真的,那就不是搂抱亲吻那么简单了。

  • 2024-10-23 14:32

    你写这么一大篇作文,加了多少自己编的语句啊,虽然说事实是事实,但是你说什么便出门查看,你搁这写故事呢,麻烦你多看看新闻是怎么发现的,没水平活该一辈子没出息

  • 2024-10-23 10:38

    无风不起浪

  • 2024-10-24 16:56

    一个巴掌拍不响[滑稽笑][滑稽笑]

  • 2024-10-29 17:01

    石沉大海了

  • 2024-10-24 13:08

    就大胆的承认:拍了,拍了又咋的!难道你老婆是母老虎吗?屁股拍不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