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敢相信吗,在单位上班的女职工,只要是来“月经”了,可以休“痛经假”,这下可好了,女职工又多了一个假期,而且还是带薪休假,现在不得不说,女职工在单位上班那真的是“舒服”啊。 根据贵阳晚报微信公众号公开的消息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近期正式公布,女职工在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应该为“经期”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有条件的单位还要向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卫生费或者相应的卫生巾用品; 如果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应给予1到2天休假时间; 如果从事野外,室外的女职工还要根据不同的季节提供相应的保障或者卫生用品; 这个《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该消息在网上传开后,引发了很多网友的点赞。 有人说:痛经假,非标赞同; 也有人说:身为女性,觉得好暖心;还有人说,云南这波操作太暖心了,这是对女职工最好的支持…… 对于女性来说,不管是什么样职业,什么样的劳动,都是一种弱势群体,她们就应该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关爱和关心,关于“痛经假”的规定,其实,也是间接性的一种关心关爱。 对此,各位又如何看待这样的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