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秋千发生意外该不该赔偿!”上海,一儿童在小区内荡秋千,站在荡椅上晃动,从上面

豌豆大说法 2024-10-23 14:01:59

“荡秋千发生意外该不该赔偿!”上海,一儿童在小区内荡秋千,站在荡椅上晃动,从上面掉下,重伤身亡。孩子家长认为,荡椅的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在小区内安装游乐设备的公司应当赔偿,协商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70万余元,法院判决出乎意外。   据公共场所监控画面显示,事发当天,小樱(化名)下楼玩耍,和其他几名小朋友一同来到了小区内设置的游乐场地。   场地中除了放置了比较常见的滑滑梯外,还配备了荡秋千的设备。   事发时,小樱出于童真,想着和其他小朋友一块在荡椅上玩耍。   然而,因为她们几个年纪偏大,秋千的设计无法满足她们的需求。于是,小樱和同伴一块站在了荡椅的座位上,并使劲的摇晃,想要荡的高一点。   可让众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似乎因为秋千荡的太高,小樱失去了重心,双手没抓稳,直接被正在摇荡的秋千摔了下来。   而更让人揪心的是,被秋千甩下去的小樱,还没来的及反应,头部就遭到了荡椅底部的重击,身子也被卷入了椅子下面。   孩子父母得知后,将小樱送到了医院,经医院抢救,小樱颅脑损伤严重,不幸离世。   事情发生后,小樱父母来到相关部门讨说法,可对方却拒绝理赔。   无奈之下,家属将物业公司、游乐设备公司以及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游乐设备公司需要赔偿吗?   1、被告方表示,小樱事发时,其父母在附近和邻居聊天,疏于看护,加上孩子站在荡椅上的违规操作,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小樱及其同伴的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使用范围,比如不当站立在荡椅上,这种行为本身具有高度的风险性,那么家长作为监护人,可能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2、小樱家属认为,荡椅的设计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指出:“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表明,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公共游乐设施时,有义务确保这些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这一义务,比如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警告标识,或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那么它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由谁承担赔偿主体,责任比例又是多少。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荡椅底面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400mm。而经调查了解到,本案中,发生事故的荡椅底面距离地面只有94毫米。   因此,游乐公司设计的荡椅并未达到国家强制标准,简单来说就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供应商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各种因素,二审维持原判,游乐设备公司承担60%的责任,赔偿小樱家属107万元。   这个悲剧的发生提醒我们,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不容忽视。   无论是生产者、管理者还是监护人,都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确保儿童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同时,通过此事也希望再次提醒大家,当家长带着孩子去公共场所玩耍时,不要因为玩手机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对此,你认为应该由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信息来源:浙江教科影视频道.“孩子玩荡椅身亡,家长被判担责40%”.2024-10-22)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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