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年代的消费水平是什么样的# 整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中国的老百姓是基本上没有什么消费的,一般人家里能买得起的只有生活必需品。 七十年代,中国的城市户籍人口不足两亿,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下。城市户籍人口当中,在国有企业就职的人员约有六千万,这些人能够按月领取一份工资,根据家庭情况安排每月的工资支出。正常情况下,一个城市户籍人口每月的生活必需品支出如下: 粮食。按每人每月30斤计算,支出约5元。 食用油。按每人每月2斤计算,支出约1.5元。 蔬菜,按每人每月30斤计算,支出约0.9元。 肉食,按每人每月2斤计算,支出约1.4元。 烧柴(或煤),按每家庭每月蜂窝煤180块算,约9元,5人家庭人均1.4元。 以上五项,均为生活必需品支出,合计每人每月需约10.2元。 穿衣方面的费用支出:按每年每人三套衣服计算,三套衣服合计合计约需布料3丈,每 丈布料价格5元左右,分摊到每月大约1.2元。加上内衣裤,每月每人穿衣支出约需1.5元。 除此之外,城市户籍人口尚需有房租、水电等支出,家庭洗涤和个人最简单的洗护用品如香皂、牙膏、洗衣粉等,上班上学乘坐出租车、骑自行车等。由此可见,正常情况下,正常家庭每人每月生活必需品支出约13元左右。一个月工资50元的人,每月工资可以满足3人生活必需品支出,其它方面的消费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农村家庭根据地区不同,大概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大城市市郊的蔬菜种植专业生产队,人均劳力日工值在1元左右。二类是普通农业生产队,一般劳力人均日工值约0.5元。三类是偏远地区的农业生产队,劳力日工值在0.2元左右。除了第一类,二三类农村劳动力每月的收入在15元以下,扣除粮油柴的成本,基本没有剩余。也就是说,农村家庭除了点火用的火柴,点灯用的煤油,基本上没有日常消费。 其实从国家历年公布的经济数据也可以知道,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全国人均存款不足10元。国营商业每年的销售量,一直在人均100元以下徘徊,那时候的消费水平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