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女子到银行取40万存款,却银行被告知卡上余额为0。女子震惊不已,赶紧

白衣少女看社会 2024-10-23 21:48:22

山东淄博,一女子到银行取40万存款,却银行被告知卡上余额为0。女子震惊不已,赶紧调取了流水,却发现,她每次存款当天,都会在她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全部取走。女子赶紧报案,警方调查后发现,原来不止女子一人出现过类似的情况。银行回应:是按照法定程序开办的银行。

(案件来源:极目新闻)

4年前,齐静初手里攒了一笔钱,想着暂时也没用钱的地方,不如存进银行安全,还能吃点利息,于是,来到银行开了一个账户。

并且,在接下来的4年的时间里,她只要手里有闲钱,就往这个账户上存。有了这笔钱,她的心踏实多了。

然而,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完全出乎意料。

最近,因为家里急需用钱,她不得不把这笔钱取出来。

于是,她来到了银行,很快就排到了她。 当她告诉柜员,要把账户里的钱全部取出来以后,柜员在电脑上一番操作后,竟告诉她卡上一分钱也没有里。

齐静初脑袋“嗡”的一下,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她声音颤抖的说:不可能啊,这40万是我陆续存进去的,我来没取过啊?怎么会全没了呢?

她让柜员再查一下,可柜员再次肯定的告诉她,确实她的账户上一分钱也没有里。

齐静初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这可是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怎么存在银行里还会没了呢?

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要求柜员调取流水。

万万没想到,在过去的4年多期间,齐静初自己每次存款当天就被人全部取现,齐静初对此却毫不知情。

齐静初报了警,警方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有类似情况的储户不仅仅是齐静初一个人,疑似有100多客户出现过类似情况。

银行回应:是按照法定程序开办的银行,就算出现了存款被盗,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的赔偿。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齐静初若想追究银行责任,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齐静初需要明确证实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确实存有40万元,并且她必须出具出自己对这笔存款的凭证进行了妥善且安全的保管。

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证明她没有将账户的密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以此证明尽到了作为一个账户持有人应尽的妥善保管义务。

如果齐静初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那么,她是有权利追究银行责任的。

2、银行有保障客户安全的义务。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齐静初将40多万元的款项存入银行,在法律上她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这份合同不仅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意味着银行有责任确保齐静初的存款安全义务。

齐静初的40万不翼而飞,根据储蓄存款合同的法律原则,银行在未能尽到其应有的保障义务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为齐静初的存款损失负责,并采取措施来弥补她的经济损失。

3、如果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银行可以追究其涉案人员责任。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警方一旦查明确实为银行内部员工所为,那么,银行可以追究其员工责任,但是前提是银行得先弥补齐静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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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3 23:59

    这个只能走法律程序,银行就是需要那张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