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了不起?近日,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一名公职人员,因为停车纠纷,将一名女子打伤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0-24 19:35:02

有钱了不起?近日,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一名公职人员,因为停车纠纷,将一名女子打伤成骨折,而后扬长而去。随后,该公职人员托人带话,想要花费40万元,私了解决此事。警方回应:轻伤害案件,大概率不会批捕。 据悉,张女士和母亲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小饭馆。当天早晨,有一辆黑色的SUV停在了饭馆的门口,一直持续到中午。 张女士称,车辆的主人是一对夫妻,男的是市监局的干部、女的是电力局的干部。 由于车辆一直停在门口,影响了饭馆的生意,张女士的母亲便想要让对方挪一下车。 从情理的角度看,张女士母亲的诉求倒也合情合理,毕竟生意不容易。 但奈何!这对夫妻偏偏较起了争,他们认为,门口的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所以他们有权利停。 于是,双方之间因为此事起了争执,闹的不可开交。 “女子先动手打了我母亲,男子见状,也开始参与打斗。”张女士说,她看到母亲被打后,立刻上去,结果被对方肆无忌惮的殴打,导致骨折。后经鉴定,张女士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他们托中间人带来消息,想要花费40万元解决此事!”张女士说,她没有同意,她只想讨回公道。 随后,张女士将此事曝光到了网上,立刻引发了网友对该公职人员的口诛笔伐。 公安机关回复称,打人者的身份确实为公职人员,但已经退休,目前已经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打人者,但由于是轻伤害案件,大概率不会批准逮捕。 对此,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质疑,有钱难道就了不起吗?必须对他予以严惩。也有网友持不一样的观点,该网友称,门口的车位本就来就是公共停车位,张女士母子有什么权利去干涉他人的停车自由? 个人认为,对于事情的前因后果还要等待官方的详细通报,不能听信张女士的一面之词。但无论如何,打人就是不对,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接下来,笔者就站在法律的角度,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第一,关于网友关心的车位的归属问题。从监控视频来看,男子所停的车位,应当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划的公共停车位。 何为公共停车位,那就是允许不特定的人停放,所以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男子与妻子将车停放在这里,并不违法。 第二,双方之间因为停车纠纷,引发了后续的打斗行为,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殴打他人。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在本案中,张女士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所以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处罚。 第三,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是否会批准逮捕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也就是说,虽然是轻伤害案件,但并非一律不予逮捕,如果男子具有上述情节之一,且张女士拒不谅解的话,也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最后,无论是否会批准逮捕男子,我们都相信司法机关能够做出公平公正的审理,在此之前,也不造谣、传谣。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曝公职人员将人打骨折欲40万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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