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在某楼盘看中了一套特价房源,在售楼部刷卡支付了120万元的首付款,

小加娱的史书 2024-10-25 17:17:15

四川成都,女子在某楼盘看中了一套特价房源,在售楼部刷卡支付了120万元的首付款,结果手续还没办完,负责接待女子的置业顾问就因涉嫌诈骗被抓,女子到售楼部询问,却被开发商告知该置业顾问并没有取得上岗资格,无权单独接待客户。   这天,陈女士(化名)与家人一同来到某楼盘的售楼部,一进门,他们便被楼盘的优雅环境和精美的样板房所吸引,一位自称刘某某(化名)的置业顾问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刘某某详细介绍了楼盘的设计理念、周边配套以及未来的升值潜力。   在刘某某的带领下,陈女士一家参观了多套房源,看到宽敞明亮的客厅、舒适温馨的卧室以及美丽的景观阳台,陈女士心中满是向往,她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与家人在这里生活的画面,经过一番商讨,陈女士最终选定了一套心仪的房子。   在售楼部,刘某某告知陈女士,这套房源非常抢手,如果不尽快支付首付款,可能会被他人抢走,为了确保能买到这套理想的房子,陈女士立即刷卡支付了120万元的首期房款,刘某某表示,后续手续他会全权协助办理,陈女士只需等待通知即可。   几周后,陈女士迟迟未收到任何关于购房手续的进展通知,出于担忧,她试图联系刘某某,但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接通,她感到有些不对劲,便立即前往售楼部询问。   在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陈女士,刘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抓捕,更令她震惊的是,售楼部的项目负责人表示,刘某某在接待陈女士一家时,尚未取得上岗资格,根本无权单独接待客户。   面对这样的答复,陈女士感到难以接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刘某某不能单独接待客户,那为什么可以带着她看房,并收取巨额首付款,售楼部方面则表示,刘某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开发商并不知情。   为了追回损失,陈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开发商,她认为,售楼部存在管理疏漏,对无上岗资格的人员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开发商作为经营者,未能确保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理应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   房地产行业的销售岗位门槛较低,部分开发商为了追求销售业绩,对销售人员的资质审核不严,甚至默许无证人员上岗,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有责任保证其销售人员的合法性和专业性,销售人员无上岗资格却能接待客户并收取款项,说明开发商在内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严重的疏漏。   要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除了消费者自身的警惕,更需要行业的自律和监管部门的加强管控,开发商应严格审查销售人员的资质,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无证人员上岗,监管部门则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对于有不良记录的销售人员,应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在行业内继续从业,只有多方合力,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封面新闻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夫妻被置业顾问骗走120万首付款,开发商:涉事人员没有上岗资格》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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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6 08:11

    关键问题是他们付的款去哪里了?正常应该是到方房产公司财务部,如果到那个人的账户也太奇葩了

    漫游在川北 回复: 幸福小黄人
    是否监管我不了解,但至少应该把购房款打入房产公司财务账户
    幸福小黄人 回复:
    不是房管监管账户?
  • 2024-10-26 09:51

    房地产也学会银行那一套了

  • 2024-10-26 16:32

    钱给谁了?给的是售楼处,不是给个人。这个文章真实性有待考证。

  • 2024-10-26 08:40

    买房每一步都是高危环节

  • 2024-10-26 14:48

    关键是在你的经营场所,并且刷卡交易的[捂脸哭][捂脸哭]

  • 2024-10-26 19:26

    开发商应全部赔偿!

  • 2024-10-26 11:57

    个人能到你的公司经营场地,使用你的招牌完成交易?那还有什么是非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