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罪、但罪不致死,这是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后,对自己行为的辩解,她当庭提出了上诉,这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二审如何如何判决,才是决定余华英生死的关键,相信无论是余华英、还是她的辩护律师,都会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尽可能的进行罪轻辩护。 余华英案,在网络上引发了巨大的热议。从评论区不难看出,对余华英判处死刑是大快人心,符合民意,但我们不要忘了,这只是一审判决,余华英是生是死,还是个未知数。 首先,关于余华英是否有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问题。 部分网友认为,余华英都这么可恶了,应该没有律师昧着良心为她辩护了吧。但事实上,网友的这种观点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也就是说,纵使余华英因为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请辩护律师辩护。法院、检察院出于保障人权的需要,也要为她指派专业的律师辩护。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余华英在二审上诉时,会有律师为其进行最轻辩护。 其次,虽然余华英被判处死刑,但并未生效,不仅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更是因为死刑还需要核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247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中,由于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回重审一次,所以不得二次发回重审,必须要依法做出判决。 这种情况下,余华英就面临两种结果,如果二审进行改判,她就可以免除死刑;如果二审法院同意一审判决,那还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简而言之就是,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才意味着案件终结,否则是不能片面的认为余华英目前就是必死无疑。 最后,很多网友可能不理解,余华英都这么罪大恶极了,为什么还要保障她的权益,这是因为,我国法律遵循的永远是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并重,纵使放过一个坏人,也绝对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不能因为犯罪分子罪大恶极,就剥夺她应有的权利。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余华英听到“判决如下”时猛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