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办证,买房者却要求税务局公开案涉商品房缴税、欠税情况,

慕梅说趣社会事件 2024-10-26 10:20:38

购房后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办证,买房者却要求税务局公开案涉商品房缴税、欠税情况,税务局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买房者提起行政诉讼屡败,最终如何解决? 【基本案情】 苗某购买某置业公司商品房后,置业公司未能如期交房,也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为苗某办理房屋产权证,苗某多次要求解决未果,转而将矛头指向政府职能部门。 苗某找到税务局,要求税务局公开置业公司在该楼盘商品房开发、销售过程中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情况以及欠税情况等信息,但税务局认为,这涉及到纳税人商业秘密,不能公开。 苗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税务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 一审法院驳回苗某的诉讼请求。 另外,苗某还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市政府未作答复。 针对市政府未作答复的情况,苗某也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处理结果】 一件事,苗某提起多次行政诉讼,而且苗某并非一人在打官司,同一楼盘相似情况的业主还有70多户,这一个官司实则代表的是70多户无法接房、办证的利益。 法院对此非常慎重,二审过程中,法院组织各方进行协调、磋商,最终苗某等70多户业主拿到钥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为业主们开启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解决了苗某等人的实际问题。 【法律解析】 1、信息公开不是目的,办证、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本案如果只从信息公开的角度进行审理,开发商缴纳税款的情况,确实是商业秘密,购房业主并非纳税主体,单个的购房者要求公开置业公司的纳税情况很难得到支持,因此苗某一路败诉,这也是很多行政诉讼案件的常态。 原告的诉求明显不能成立,但在看似“荒唐”的诉求背后,是有其合理主张的。 买房要求交房、办证,天经地义。 2、法院跳出案件本身,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本身,避免了群访群诉风险。 最终,苗某撤回诉讼,其余业主也表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苗某和市政府都向法院送去感谢信。 解决问题,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谛。 (案件来源: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 #秋日生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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