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和我作对,我非扒了你这身皮!”辽宁大连,一名32岁的交警当街被活活打死,事后却无人敢作证。凶手说:“我家里人都是大官,没人敢动我!” 32岁的交警史英才像往常一样在岗执勤,这天他需要在路口指挥交通,疏导拥堵的车流。正当史英才在路口引导车辆时,一辆白色轿车飞快驶来,在人流密集的区域急刹车。史英才注意到,这辆车的行驶状态明显不正常,似乎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减速行驶。 史英才的同事协警当即上前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司机韩方奕并没有理会协警的指挥,反而情绪激动地喊道:“我赶时间呢,别耽误我!”说罢,他试图加速离开。 面对这种态度,协警强行拦下了韩方奕的车辆,这引发了韩方奕的不满。年纪约30岁、身材高大的韩方奕迅速从车内跳出来,与协警发生了口角。在争执中,韩方奕挥手推搡协警,甚至扬言:“敢拦我车?信不信我废了你!” 这时,史英才走了过来,试图平息事态。他站在韩方奕面前,冷静地说道:“先生,请配合我们的检查,这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然而,韩方奕显然没有把交警的劝阻放在眼里,继续冲着史英才吼道:“你算什么东西?敢和我作对,我非扒了你这身皮!”这种嚣张的态度引来了周围人的围观。 就在此时,韩方奕的随行同伴周盛强也走了上来,帮腔道:“韩哥,不用你动手,我来教训教训他!”周盛强话音刚落,便一拳挥向史英才的胸口。 史英才猝不及防,感觉一阵剧痛袭来,心脏开始剧烈跳动。他有心想要反击,可是身体却因为剧痛渐渐失去了力气,他踉跄倒地。 然而,史英才倒地并没有让韩方奕和周盛强停止他们的攻击。围观的群众目睹了这一切,有人试图上前劝阻,但韩方奕大声嚷道:“我家里人都是大官,没人敢动我!”这句话如同一种威慑,使得人群中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就在史英才倒地不省人事的时候,周盛强居然还抬起脚猛踢史英才的身体,韩方奕也跟着上前继续殴打。围观者眼睁睁看着这场惨剧发生,心中充满了愤怒和恐惧,却无人敢出面制止。直到其他交警赶到现场时,韩方奕一行人才慌忙离开。 史英才被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为心脏病突发,尽管经过紧急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和发作时间过长,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史英才的离世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无法接受这个噩耗,而他的父母更是因为丧子之痛而一夜之间白了头。 案件迅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韩方奕的嚣张态度、周盛强的残忍行径,以及围观群众的沉默,使得这起事件充满了争议和愤怒。史英才的家属悲痛欲绝,强烈要求对凶手严惩,并质疑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权力的干预。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韩方奕不仅背景显赫,而且他的家族确实有一定的权势。此时的韩方奕及其家人仍然希望借助关系来为自己开脱责任。韩方奕的家人四处活动,试图淡化事件的影响,甚至有亲属主动找到史英才的家属,试图以经济补偿换取谅解。 然而,史英才的家属态度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和解。他的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这件事都能大事化小,那我们家人的公道在哪里?” 案件在法庭上审理时,检方指控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出示了现场视频、围观群众的证词等关键证据,表明韩方奕和周盛强的殴打行为不仅导致了史英才心脏病的发作,还直接影响了其死亡的过程。特别是在史英才倒地之后,两人继续对他实施殴打,这种行为完全超出了正常的防卫界限,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韩方奕的律师在庭上为其辩护,试图将事件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并声称史英才的死亡与其本身患有冠心病有关。但这一说辞遭到检方的有力反驳。检方指出,史英才的病情虽然是诱发死亡的因素之一,但韩方奕和周盛强对他实施的暴力行为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且二人在现场的态度和行为明显具有故意伤害的性质。 最终,法庭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帮凶的周盛强则被判无期徒刑,而另一个协助者韩家敏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此外,法院还判决史英才的家属获得赔偿人民币597,064元。 案件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许多人认为,韩方奕及其同伙的行为恶劣,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过于宽松,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然而,也有人指出,在法律程序上,死刑缓期两年是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判决方式,对于判决结果的质疑不应影响法律的公正性。 更深层次的反思集中在权力与法律的博弈上。韩方奕在公共场合肆意妄为的态度,以及其家人在案件发生后的种种举动,让人不禁质疑社会中是否存在某种特权阶层的“法外之地”。公众在讨论中纷纷呼吁,法律应该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任何人都不应因为权力或背景而凌驾于法律之上。 史英才的家属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他们心中的痛苦和愤怒却远未平息。
居然能缓?
袭警罪是摆没吗?这家伙如果袭击的部队的哨兵,肯定当场击毙!
立马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