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孝顺了!上海,一男子在女儿还是幼儿的时候,就因为犯下重罪,服刑入狱。不料等到男子70多岁,从监狱刑满释放,找到女儿抚养时,女儿却直接避而不见,并且发出质问,他从来没养育过我,我现在为什么要养他? 看着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老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在监狱里坐了一辈子牢,早已不适应现如今的社会。 回想曾经,他也有个幸福的家庭,可却因为年轻时的一时冲突,让这一切付诸东流。 多年以前,老马和妻子结婚后不久,妻子就为她生下了一个女儿小马。按理说,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老马应该珍惜才对。 然而,年轻时的他比较混蛋,直接犯下重罪,导致锒铛入狱。 妻子看着他那漫长的刑期,自知没有任何的希望,便毅然决然的决定与老马离婚。 老马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人,他不仅同意离婚,还将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妻子,让妻子将女儿抚养大成人。 就这样,女儿小马在前妻的抚养下一天天长大,但对于他这个父亲,小马也只是从别人耳里听到过。 70多岁时,老马终于刑满释放,此时她的前妻已经因病去世,老马就在世上的亲人,也就只有女儿小马。 他没有住处、无依无靠,想找到小马接济一下,但却直接被拒之门外。 小马心里有气,对于这样一位不负责任的父亲,她不想和对方有任何牵扯。 老马没有了曾经的的年轻气盛,他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幸运的是,民警发现了老马的难处,主动找到了小马。 小马拒不赡养并且开始质问民警,民警找到小马的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毕竟他是小马的亲生父亲。 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小马的丈夫决定每个月支付老马1500元的生活费,此事也算是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事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小马的做法没有错,这样不负责任的父亲,小马凭什么要抚养呢? 也有网友称,小马太不孝顺了,毕竟他给了生命。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也就是说,无论老马坐牢多少年,他仍然是小马的父亲,这一点任何时候都无法改变。 其次,既然双方仍然具有父女关系,那么小马就有赡养老马的义务。 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现在小马拒不赡养,老马有权利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马承担赡养义务。 最后,虽然在民警的调解下,此事得以妥善解决,但从情理的角度看,仍然有人认为老马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