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发经过
1987年11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在中国香港屯门乡事会路一间酒楼附近,两名少女刘慧美和何雅贤喝得醉醺醺地走出来。她们是好朋友,平时都在附近打工。刘慧美是一个洗头妹,17岁,性格开朗活泼。何雅贤是一个售货员,15岁,长相清秀可爱。她们今天是为了庆祝何雅贤的生日而来到酒楼吃饭喝酒的。
她们打算回家休息,于是招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个32岁的男子,叫黄世伟。他是一个前警员,因为不满工作环境而辞职,在出租车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他看到两个少女上车后就躺在后座上睡觉,心里一动,觉得她们很漂亮,而且神志不清,便起了歹念。
他没有按照少女们说的地址开车,而是将车开到了小坑村道上一个偏僻的地方。他先下车检查了一下四周是否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车子,然后回到车里对着少女们动手动脚。他先强奸了刘慧美,然后休息了一会儿后又想强奸何雅贤。
此时何雅贤已经清醒了一些,感觉到有人在摸她的身体,她惊恐地睁开眼睛,看到了黄世伟邪恶的笑容。她大叫起来,想要挣脱,但是黄世伟比她强壮得多,她根本无法反抗。她的尖叫声惊醒了刘慧美,刘慧美也惊慌失措地大喊救命。
黄世伟害怕她们的声音引来别人,便拿起放在车头上的剪刀,对着两个少女疯狂地捅了几下。他想要将她们杀死,以灭口。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把剪刀并不锋利,只能将她们刺伤,并没有致命。两个少女痛苦地挣扎着,血流了一车。
黄世伟见状更加恼怒,他决定将她们拉出车外,再用力捅死。他将车门打开,将两个少女拖出来,然后继续用剪刀捅她们。这时候他才发现,车子旁边有一个山坑,里面有一些垃圾和杂草。他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可以将尸体藏起来。于是他将两个少女扔进了山坑里,然后用一些垃圾和杂草盖住了她们。
他以为这样就可以了结了这件事情,便回到车里准备离开。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车上还有很多血迹。如果被别人发现了,他就会有麻烦。他想了想,决定开车到附近的海边去清洗一下血迹。他将车开到了龙鼓滩上,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停下来。
他下车后用海水冲洗车上的血迹。但是海水并不能完全清除血迹,反而让它更加难以去除。而且由于海水含有盐分和腐蚀性的物质,会让车子生锈。黄世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顾着尽快把血迹洗掉。
就在他忙碌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车子已经陷入了泥沙之中。当他回到车里准备离开时,才发现车子动不了了。他试图用力踩油门和刹车,但是都没有用。他感到很恐慌,不知道该怎么办。
02
警方破案
就在黄世伟陷入困境的时候,两名警员正在屯门巡逻。这两名警员叫林志强和陈国华,都是屯门警局的刑事侦缉科的成员。他们是一对搭档,经常一起执行任务。今天晚上也不例外。
林志强和陈国华在屯门巡逻时,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屯门是一个比较偏僻和安静的地方,晚上很少有人出入。他们沿着龙鼓滩一路开过去,准备回警局交班。
就在他们即将离开龙鼓滩时,林志强突然发现沙滩上有一辆出租车,他感到很奇怪,因为这里很少有人来,更不用说开车来了。他对陈国华说:“你看,那辆出租车怎么会在这里?我们去看看吧。”
陈国华也觉得很奇怪,便同意了林志强的建议。他们将警车停在出租车旁边,下车去查看。
他们走近出租车,发现它陷在泥沙里动弹不得,车门紧闭,车内空无一人。但是他们的目光被后座的血迹所吸引,椅背和车门上都沾满了鲜红的血液,还有一些从门缝流到沙地上,形成一片惨烈的血泊。
林志强和陈国华立刻警觉起来,觉得这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情。他们赶紧拿出无线电对讲机,向警局汇报了情况,并请求支援。警局接到报告后,觉察到事情有异,马上根据车牌号查找司机的信息:黄世伟,32岁,原是一名警员,与妻儿定居在屯门蝴蝶邨的蝶舞楼。
警局发现这辆车没有被报告丢失,也没有交通事故记录,便推测这辆车可能涉嫌了什么犯罪案件。警局要求林志强和陈国华在现场留守,只要有人打算带走这辆出租车就立即询问,搞清事情的缘由。关注公众号特九组,每天推送人性案件。
林志强和陈国华领命后怕打草惊蛇,便藏了个隐匿的地方埋伏。他们等了大概两个小时,终于瞧到两个年轻人开着一辆拖车来了。其中一个年轻人正是司机黄世伟。
林志强和陈国华立刻出动,拦住了拖车和出租车。他们向黄世伟出示了警徽,并询问他为什么将车停在这里,并且车上有血迹。黄世伟一看到警察就有些慌张,但是还是想要编一个谎言来搪塞过去。
他说:“昨晚我开车经过钟屋村路口时,碰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说是被人砍伤了,求我帮忙送他去医院。我就把那人送到了博爱医院,离开医院后,我才发现那人的血弄了车上一地。正巧这时车开到了龙鼓滩。我一时心生主意,就把车开到了沙滩上想要清洗一下。谁知道血迹还没洗干净,车轮就陷在了泥沙里,怎么也开不出来。没办法,我只好打电话给出租车电召平台叫了一辆拖车过来。”
林志强和陈国华听了黄世伟的话,并没有完全相信。他们觉得他的话有些漏洞和矛盾。比如为什么不用清水清洗血迹呢?为什么不报警呢?为什么要等到两个小时后才叫拖车呢?他们决定试探一下黄世伟,看看他是否会露出马脚。
林志强对黄世伟说:“你的车陷得有些深,我们建议你先跟我们回警局做个例行笔录,然后等潮水涨上来后再拖车,这样借用水的浮力更容易将车拖出来。”
黄世伟听了林志强的话,有些不情愿。他担心车子被海水浸泡后生锈,而且他也不想去警局。
他说:“我不想去警局,我也不想等潮水涨上来。我想尽快将车拖走,你们能不能让我走呢?”
林志强和陈国华听了黄世伟的话,更加怀疑他有问题。他们觉得他的反应太过于紧张和焦急,而且他的话也暴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他知道车子被海水浸泡后容易生锈。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他要用海水清洗血迹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林志强和陈国华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黄世伟的把柄,便再三说服他去了警局。黄世伟无奈之下,只好跟着他们去了。
03
凶手招供
到了警局后,林志强和陈国华将黄世伟交给了刑事侦缉科的同事。他们向同事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并表示对黄世伟有很大的怀疑。同事表示会对黄世伟进行详细的审讯,并查清楚车上的血迹是谁的。
很快,警方就发现了真实情况与黄世伟所说对不上。首先,警方在钟屋村路口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说明黄世伟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受伤的人。其次,警方在博爱医院也没有找到任何接收过伤者的记录,说明黄世伟根本没有将人送到医院。最后,警方在出租车电召平台查到了黄世伟叫拖车的时间,发现是在11点47分,而不是他所说的1点30分。这说明黄世伟在那段时间里做了什么别的事情。
面对警方的质问,黄世伟明显有些慌了,但还是强作镇定,坚持自己没有说谎。警方也不硬逼,而是用了一个心理战术。
他们对黄世伟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很多证据,可以证明你所说的都是假的。你还是老实交代吧,否则后果会更严重。”
其实这时候警方并没有掌握很多证据,只是知道黄世伟撒谎了,并不知道他到底犯了什么罪。但是黄世伟被警方这招以退为进吓住了,以为警方已经知道了他杀人的事实。他心里开始慌乱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
警方见状,便给了黄世伟一个小时的时间,让他好好考虑一下,是招还是不招。
他们说:“你现在还有一个机会,如果你主动交代,我们可以向法官求情,让你减轻刑罚。如果你继续抵赖,我们就会用更严厉的手段对付你,让你后悔一辈子。”
说完这些话,警方便离开了审讯室,将黄世伟一个人留在里面。黄世伟坐在椅子上,心里十分矛盾。他不知道警方到底知道了多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承认。他想逃跑,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想坚持说谎,但是他又怕警方有更多的证据。他想主动交代,但是他又害怕被判死刑。
就这样,黄世伟在审讯室里坐立不安,天人交战着。一个小时不到,他的心理就彻底崩溃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出路了,只能选择认罪。于是他按下了审讯室里的铃声,向警方表示愿意交代。
警方再次进入审讯室时,看到了黄世伟憔悴和颓废的样子。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赢得了这场心理战。他们拿出了录音机和笔记本,准备记录黄世伟的口供。
黄世伟低着头,用哽咽的声音说:“我承认,我杀了那两个女孩。我是一个畜生,我应该死。”
然后他将自己的犯罪过程详细地交代了出来。
他说:“我昨天晚上11点左右,在屯门乡事会路一间酒楼附近载到两名少女,她们都喝醉了,还吸了毒。我看她们很漂亮,就想占她们便宜。我把车开到了小坑村道上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强奸了她们。她们醒来后大叫救命,我怕被人发现,就用剪刀捅死了她们。我把她们的尸体扔到了山坑里,然后开车去海边清洗血迹。我没想到车子会陷进泥沙里动不了了。我就打电话叫拖车来帮忙。没想到你们发现了我的车子。”
警方听完黄世伟的口供后,感到既震惊又愤怒。他们押着黄世伟前去弃尸现场,在山坑里发现了两具半赤裸的少女尸体。经过验尸和DNA鉴定,证实了她们就是黄世伟所杀害的刘慧美和何雅贤。
04
案件结局
1988年8月9日,黄世伟强奸杀人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证据确凿,而且黄世伟也没有辩护律师和辩解理由,陪审团只用了六个小时就一致裁定他谋杀罪名成立。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判处黄世伟死刑,并下令没收他的所有财产。
黄世伟听到判决后,没有任何反应。他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被带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也没有来到法庭,他们早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改了姓氏,搬到了别的地方。他们不想再和这个杀人犯有任何牵连。
刘慧美和何雅贤的家属也来到了法庭,听到判决后,他们哭泣着拥抱在一起。他们为自己的女儿感到悲痛,也为正义的实现感到欣慰。他们感谢警方的努力和专业,也感谢法官的公正和公平,他们希望黄世伟能够早日伏法。(诡姐)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特九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