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外国男子在大街上,和一中国男子发生争执,不料外国男一跳三尺高,双手指着男

史涣评案 2024-10-27 13:46:50

云南,一外国男子在大街上,和一中国男子发生争执,不料外国男一跳三尺高,双手指着男子飙脏话,就像一骂街大妈,突然,他倒在地上四仰八叉碰瓷,中国男子一看,碰瓷谁不会呀!他也顺势躺在他身上,两个人就在那里嗷嗷叫。网友:入乡随俗、活学活用!就不能学学老外的决斗?是什么造就这样的风气? (来源:椒点视频) 林越出门办事,在街上听到有吵架声,他循声看去,只见不远处,一个外国男子和一个中国男子正面对面站着,情绪激动地指手画脚。 接下来的一幕,让他笑岔了气,因为时间充足,他索性站在路边,拿起手机一边笑一边拍摄。 外国男子膀大腰圆,金发碧眼,穿着一件宽松的红T恤和军绿色短裤,脚蹬一双运动鞋,看起来有些不羁。 外国男情绪激动满脸通红,他双眼瞪得溜圆,嘴里不停地飙出连串的脏话,双手指着中国男,一跳老高,就像是一个骂街的大妈。 中国男子则显得相对瘦小,穿一件黑T恤和运动裤,脑门卡着太阳镜。 他也不甘示弱,一只手指着外国男,大声呵斥,步步紧逼,外国男被中国男逼的节节败退。 只见中国男推了外国男一把,外国男顺势倒地不起,四仰八叉捂着脸蹬腿大叫,表演出一副被人攻击的架势。 中国男有些愣住了,他没想到外国男演技这么好,他大闹飞速转动,想找到应对的办法。 随即他反应过来,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他心中暗想:“碰瓷谁不会呀!” 于是,他也顺势躺在了外国男子的身上,两人就这样叠罗汉一般躺在地上,嗷嗷直叫。 中国男头枕在外国男的肚子上,一只手还不忘趁机偷袭外国男,捶他两下。 林越站在一旁,觉得很搞笑,两个大男人,大庭广众之下,就这样躺在哪里嗷嗷叫,互飙演技。 林越看着这一幕,简直哭笑不得。他没想到,这两个男子竟然像两个女人一样,在地上撒泼打滚。 他环顾四周,发现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大家投来好奇的目光,议论纷纷。 “这俩人是在演戏吗?这老外还挺会入乡随俗,碰瓷现学现用了。” 就在这时,2名民警闻讯赶到了现场。他分开围观群众,走到两人身边,蹲下身子查看情况。 民警先是询问了两人的身份和争执的原因,然后让他们赶紧起来。 “你们这是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嘛。”民警说道。 外国男子用生硬的中文解释道:“他……他骂我,我……我就生气了。” 中国男子则争辩道:“他先挑衅我的,我……我只是反击而已。” 警察听罢,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站起身来,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他们,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争执。 在警察的劝解下,两人终于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各自离开了现场。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两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外国男子和中国男子并未造成实质性的身体伤害,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互相挑衅和推搡。 特别是外国男子在争执中倒地不起,四仰八叉捂着脸蹬腿大叫,以及中国男子随后也躺在他身上嗷嗷直叫的行为,虽然看似碰瓷和搞笑,但实质上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且有可能进一步升级为肢体冲突。 因此,如果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较重,警方有权依据此条对他们进行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2、警方有权依据此条对他们进行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外国男子和中国男子的争执和碰瓷行为,已经引起了周围群众的围观和议论,扰乱了公共秩序。 特别是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叠罗汉一般躺在地上嗷嗷直叫的行为,更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 3、两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刑法》第293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外国男子和中国男子的行为并未达到随意殴打他人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程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是,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可能进一步升级为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因此,警方有权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并告诫他们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争执。 对于外国男和中国男骂街碰瓷,互飙演技的行为,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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