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补授1位上将、1位中将、2位少将 1958年补授1位上将、1位中将、2位少将 1964年补授1位少将 1955年至1965年全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军衔的授予可分为授予、补授、晋升,其中补授是指1955年9月首批授衔时,没有评定军衔,在这之后才被授予军衔。 据不完全统计,这期间总共补授上将2位,一位是沈阳军区副司令员王建安,一位是总后勤部政委李聚奎,王建安是因为毛主席批示“此人骄傲自满,授中将为宜”,被从上将名单中拿掉,不过在第二年中央还是决定补授他上将军衔。 李聚奎则是1955年担任石油工业部部长,不在部队任职,直到1958年重新回到部队担任总后勤部政委才补授上将军衔。除此以外这其间还补授中将2位,一位是装甲兵副司令员聂鹤亭,一位是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贺诚;补授少将1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