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法官为啥采取终身制?因为19世纪,美国人平均寿命只有47岁,吃好喝好也就六七十岁寿命,谁知道这帮老登一个比一个能活。按照当时的设计,50岁担任大法官,再干个10几年就差不多了。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现任9位大法官,平均年纪已达到64.9岁。最大的托马斯出生于1948年,今年76岁。1991年托马斯被老布什提名为大法官,至今已干了33年。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生于1955年,今年69岁。2005年9月由布什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通过,罗伯茨就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17任首席大法官,已干了近20年。 蛋美国宪法并未就大法官任期做出安排,只提了保持“尽忠职守”四个字,非常模糊。如果大法官不想退休,可以一直干到死。 现在,美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9.5岁,而这些养尊处优、医疗条件极好的大法官。像托马斯这种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的老登可以轻松活到90岁,任期可以长达半个世纪。 其实,早年间很多州法官和联邦法官一样,都是终身制。后来州一级都改成了固定任期,到点退休,但联邦法官终身制一直没改,为啥? 主要是两党党争导致修宪门槛太高,压根就改不动,并非“祖宗之法不可变”,而是为了各自利益,相互扯蛋变不了。 当初,美国国父对大法官制度的初衷是:合众国守夜人。给他们赋予终身制,主要是想让他们无后顾之忧,不受各方诱惑与胁迫,用好终极判决权,对抗立法和行政,为“三权分立”保驾护航。 流水的议员与总统,铁打的大法官。大法官就像门派终极大长老,日常在后山修仙打坐,守着镇派之保,不问世事。门派日常事务由掌门负责打理,只有门派遭遇生死存亡危机时,大长老才会拿着法宝出山平事,事了拂衣去,继续回后山修仙。 所以,这是个清闲乏味,却又无比高贵的职务,事情少地位高,有点像“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如果老是把宝抬出来晃悠,就说明家门不幸,距离完蛋不远了。 真正需要大法官投票裁决的事情,一般都是影响美国国本的大事,否则就没必要打搅大法官清修。 现在,美国党争越来越激烈,白宫和国会日常拉锯扯犊子,导致白宫政令执行力极其低下,为啥?因为啥事都要去国会山投票走流程,不仅费事,而且还大概率通不过。 因为两党之争早已超越是非对错,上升到了“不是你的议案不好,所以不通过,而是因为议案是你的,所以不通过”,气人不?在野党专门给执政党穿小鞋,就是为了让执政党丢人现眼。 既然国会山如此扯蛋,那白宫的反击措施就是,老子不去国会山走流程了,直接用“总统行政令”强推。其实,美国国父当初设计这玩意的初衷,是为了在处理突发状况时,提升总统执政效率,避免去国会走程序太慢,凉了黄花菜。 所以,“总统行政令”可以偶尔用,相当于打鸡血,但不能经常用,更不能形成路径依赖。因为没有去国会山走投票,程序不正确,就达不到“立法效果”,所谓“总统行政令”也就只能起到“临时立法效果”。 既然是临时的,那要推翻这玩意就很简单,只需要再用“总统行政令”废止即可。所以,特朗普上台之后,就立马废掉了TPP协议、巴黎气候协定、伊核协议、奥巴马医改法案……几乎废掉了奥巴马任期内的所有政策。 进入新世纪,奥巴马应该是签署“总统行政令”最多的总统,多达450多个,就是懒得去国会山打嘴仗,而是签个行政令就执行,搞得共和党天天在国会山骂娘。 比如“伊核协议”,伊朗视这玩意为珍宝,心心念念想要美国恢复这个协议。其实,这个协议就是奥巴马通过行政令强推的,压根就没经过国会投票。所以,特朗普只需签字就能把它废掉。 等到拜登政府上台,又把特朗普的政策废掉一大堆,因为特朗普有样学样,很多政策也是用总统行政令强推的。 两党长期否定与拉锯,然后就有人发现了大法官的一个BUG,就是两党如果争执不下,套个“违宪”的帽子,就可以把事情捅到大法官哪里去。而大法官掌控最终判决权,立马就变得举足轻重了。 然后,两党都拼命往那9个位置上塞自己人。奥巴马执政时,大法官空出一个名额,就想着提名一位自由派大法官,但共和党利用众议院优势强力阻击了这事。 等到特朗普时,不仅拿到了那个大法官提名权,还意外拿到了另外2个法官提名权。然后,特朗普就一口气任命了3名保守派大法官,一举扭转了大法官自由与保守立场的比例,从5:4干到了3:6。 现在,很多美国人说大法官终身制度不合理,但合理与否并不在于法官制度本身,而在于大法官制度已不适应美国党争环境。 党争环境之下,别说大法官制度,任何制度都面临着崩坏局面。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雍正对党争有过一段评价:一旦结成朋党,不管近在咫尺,还是远在万里,朋比胶固,牢不可破,祸端丛生! 在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中,小阁老严世蕃更是一针见血:搅吧,搅吧,你们就搅吧!搅得胡宗宪前方打仗没了军需,搅得东南大乱,把大明朝亡了,老子无非就是陪着你们一起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