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抓住偷废铁的大学生!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曾在一家大型国企的公安处经警大队工作过一段时间。当时的经警大队有近百人,分为看护、巡逻、机动三个中队,主要负责厂区的大门、仓库、油库、外围单位的看护和厂区的巡逻等工作。 这家国企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效益一直都很好,但是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走下坡路了,效益直线下降,货款不能回笼,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甚至拖欠几个月也是常有的事。 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在厂区巡逻,突然看见有一个人影,背着一个大袋子,像是偷东西的,我们几个悄悄包抄过去,大声喊他站住,那个人吓得扔下袋子就想跑,但是被我们堵住了。打开编织袋,看见了一袋子废铁,人赃并获,他一再讨饶,没什么好说的,先带回队里再说。 虽然证据确凿,他也承认了事实,但是在处理他的时候,领导们犯难了。 原来,他家是外地农村的,非常困难,人也非常老实,大学毕业以后分到厂里才上班几个月,正赶上企业困难的时候,几个月都没发工资,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就想偷点废铁卖点钱。按当时的规定,这是要开除的,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做“贼”呢? 最后,领导们决定,对他罚款50元,把几个月的工资给他发了,让他继续上班,其他不做处理。 他后来当了技术员、设备处的科长,至于他这段“不光彩”的事,从来也没有人再提起过!这也许就是当年的国企比现在更有人情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