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的医保又有变化? 最近在药店买了三次药,都没有门诊统筹报销。 前两次店员把信息输到电脑系统里查看后说:没有报销,只能用个人账户支付。 我以为我买的药不在门诊报销目录(咱也不太清楚),也就自付作罢。 今天又去另一家店买药,店员明确说:只能用微信或医保个人账户? 我问:我买的药不属于报销的? 她说:最近医保有新规定,要报销必须去医院开电子处方才能门诊报销。否则都是自付。 我一听,与之前大不一样,这不坑人:我买两盒药,还得去医院挑队挂号,挑队就诊,开个处方拿拿这里买药报几块钱? 这不是之前被大家诟病了的吗,怎么考核又改回去了? 宝鸡职工医保本来报销额就小干周边,现这样不是相当干药店买药难报销吗?不知又是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