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高中生“奸杀”女英语老师一案,到底是不是冤案,还是要看司法机关专业人员的判断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0-27 23:36:30

两名高中生“奸杀”女英语老师一案,到底是不是冤案,还是要看司法机关专业人员的判断,很多网友连最基本的的案情都不了解、案卷都没有看过,就凭被害人家属在网络上的一面之词,就断定这是一场冤案,着实令人可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也就是说,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而且定罪的前提必须是,能够排除其他的合理怀疑。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我们无法看到案卷的全部材料,所以对于司法机关掌握的详细证据不得而知,但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司法机关既然判对方有罪,肯定是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地步。 退一步讲,纵使确实存在冤假错案,那也需要某些证据被推翻,而不是在未了全部案情的情况下胡乱猜测。 个人认为,被害人家属有权利通过媒体监督的方式,督促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但绝不对不能故意的在网上带节奏。 事实上,真的司法为民应当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而不是靠着网民的民意去办案。 最后,作为成年人,我们应当保持必要的理性,不能听风就是雨。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护苗有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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