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和表姐租住在一起,事发当晚,表姐男友酒后敲门,称要拿一些东西,女子就给男子开了门,结果两人在房间里先后三次发生关系,事发后,女子求助男友称被“表姐夫”侵害,可是表姐夫却称是女子自愿,因为女子身上没有伤。 小苏是个刚满18岁的姑娘,从云南农村来到昆明打工。她长得挺漂亮,但性格有点内向。为了省钱,小苏跟表姐合租了一间小屋。表姐比她大几岁,在昆明已经工作了几年,算是小苏在这个陌生城市里唯一的依靠。 这天晚上,小苏刚下班回到出租屋。表姐说要加班到很晚,回来给小苏打电话,叮嘱小苏自己在家记得锁门。小苏洗完澡,正准备睡觉,突然听到有人敲门。 "谁啊?"小苏警惕地问。 "是我!"门外传来一个醉醺醺的男声。 小苏认出是表姐的男朋友饶某。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门。饶某摇摇晃晃地走进来,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 "表姐不在家,你找她有事吗?"小苏问道。 饶某没回答,反而盯着穿着睡衣的小苏看个不停。小苏感到不舒服,想让饶某出去。可饶某突然扑了过来,把小苏按倒在床上。 小苏吓坏了,拼命挣扎,大声喊救命。饶某一边撕扯小苏的衣服,一边说着下流话。最终小苏没能逃脱魔爪被饶某强迫发生三次关系。 事后小苏赶紧报了警。小苏的表姐和父母也很快赶到了现场。看到小苏衣衫不整、满脸泪水的样子,大家都气坏了。 小苏的父亲二话不说,上去就给了饶某一拳。警察及时制止了冲突,把饶某带回警局调查。小苏在家人的陪伴下,也去做了笔录。 案件很快移交检察院。饶某说他只是喝多了想跟小苏开个玩笑。但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以强奸罪对饶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检方出示了小苏的验伤报告。辩方则质疑小苏为什么要给一个醉酒的男人开门,暗示小苏可能有勾引之嫌。这番话引起了公诉人的强烈反对。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饶某犯有强奸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小苏精神损失费5万元。 这个案件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人说:"判得太轻了,这种人就该重判!" 也有人说:"女孩子一个人在家真的要多加小心,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还有人关注到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喝醉了就可以为所欲为?酒后乱性也是犯罪!" 更多的人开始讨论"同意"的界定:"没有明确说'不'并不意味着同意,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身体自主权。" 女孩子们平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即使是熟人也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在独处时更要注意自身安全。 我们需要正确认识酒精的危害。醉酒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人能够尊重他人,也期待看到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护弱势群体。 只有每个人都尽自己的一份力,从身边小事做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更加文明的社会共同努力吧!
云南,女子和表姐租住在一起,事发当晚,表姐男友酒后敲门,称要拿一些东西,女子就给
依秋聊趣
2024-10-28 1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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