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一女子到北京出差,其闺蜜为了招待她,特意在唱歌时要了男陪唱。没想到,男陪唱起了别的心思,趁没人摸了女子一把,要不是闺蜜赶到,后果不堪设想。事后,女子要求对方赔偿,男陪唱不愿意赔太多。女子报警处理,法院判了! 林雨晴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着北京繁华的夜景。作为一家跨国公司的市场经理,她刚刚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28岁的她,外表精致,工作能力出众,但感情生活却一直是一片空白。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打破了宁静。是她的大学闺蜜陈笑笑打来的。 "雨晴,我明天要来北京出差,咱们见个面吧!"陈笑笑兴奋的声音传来。 林雨晴欣然答应,突然灵光一闪,"要不要叫上雅静?我们三个好久没聚了。" 王雅静是她们的高中同学,已经结婚,定居广州。三人虽然各自在不同的城市打拼,但友谊一直深厚。 第二天晚上,林雨晴精心挑选了一家高级餐厅,为两位好友接风。当三人相见时,仿佛回到了青春年华。陈笑笑依旧活泼开朗,王雅静温婉如初,林雨晴则散发着都市丽人的魅力。 觥筹交错间,三人畅聊近况,回忆往事,笑声不断。酒过三巡,陈笑笑突发奇想:"听说这附近有家很棒的KTV,咱们去嗨一把怎么样?" 王雅静有些犹豫,"我已经结婚了,去KTV不太好吧?" 林雨晴安慰道:"别担心,就我们三个人,放松一下而已。" 在两人的劝说下,王雅静最终点头同意。 三人来到KTV,包厢豪华舒适。她们点了许多歌曲,轮流上阵,唱得热火朝天。酒精的作用下,气氛越发热烈。 陈笑笑突然提议:"要不要叫几个帅哥来助兴?听说这里的男陪唱很不错哦!" 林雨晴有些犹豫,"这样不太好吧?" 但在陈笑笑的坚持下,她最终妥协了。很快,三位英俊的男陪唱走进了包厢。他们分别是李明、张强和王磊,不仅长相出众,还能歌善舞。 随着时间推移,包厢里的氛围越来越热烈。大家一起玩游戏、唱歌,欢声笑语不断。其中,李明对林雨晴格外关照,不时为她倒酒递水,言语间带着几分暧昧。 就在这时,陈笑笑接到一个紧急电话,需要立即处理工作。王雅静也感到有些疲惫,决定先回酒店休息。林雨晴犹豫了一下,但觉得自己作为东道主,不好意思这么快结束聚会,便决定再待一会儿。 包厢里只剩下林雨晴和李明。起初,两人还在正常交谈,但李明的言语逐渐变得轻佻起来。他借口玩游戏,突然抓住林雨晴的手腕,将她压在沙发上。 林雨晴惊慌失措,大声呼救,但李明迅速捂住了她的嘴。"别叫,没人会来的。"他冷笑着说,"我们好好玩玩不好吗?" 林雨晴拼命挣扎,但李明力气很大,她根本无法挣脱。在挣扎中,她的衣服被撕破,身体多处擦伤。恐惧和绝望笼罩着她,她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林雨晴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和屈辱。就在她几乎要放弃希望的时候,包厢的门再次被打开了。 "雨晴!"陈笑笑的声音传来。她刚处理完工作,回来找林雨晴,却发现包厢门被反锁,感到不对劲。 陈笑笑冲进包厢,看到林雨晴衣衫不整、惊魂未定的样子,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她怒不可遏,冲上前推开李明,随即与他发生激烈争执。 林雨晴终于从噩梦中惊醒,她颤抖着拿起手机报了警。李明见状,开始狡辩:"我们是你情我愿的,没有强迫!" 很快,KTV经理王强赶到现场。他试图调解,提出给林雨晴一笔钱私了。"这种事闹大对谁都不好,不如我们私下解决。"王强说。 但林雨晴坚决拒绝妥协。"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她坚定地说。 警察很快到达现场,开始调查取证。他们调取了监控录像,询问了相关证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明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在法庭上,李明的律师试图为他开脱,称这只是一场误会,双方都有责任。但检察官出示的证据和证人证言,清晰地还原了案发经过。 法院最终判决:李明因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被依法判处6个月。法庭认为,李明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给予严惩。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