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乔恩自爆解约,说:“我签了一间公司,签了8年,而且我那个公司是如果中途我要跟他解约的话,我的合约上面是写着,你现在要解约可以,五年不能出现在荧光幕前,所以其实我解约我就完蛋了,进来这个圈子,我是想要做演戏的东西,公司会让我去主持,就会觉得很不开心,那个时候我终于敢反抗他,是因为后来演的戏红了” 网友看到后纷纷留言: 这合理啊,人家要捧红一个人好难的,你红了解约了给后人乘凉,这谁干啊。 这是互相的 ,不是说你硬捧就能捧起来 艺人本身也得有实力。 陈乔恩是女主拍戏拍最多的了都红了几十年了。 不就是现在的竞业协议。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职场不公平等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所以只有自己有能力有本事够厉害的时候,才可以对不喜欢的人或事说不,才有谈判的资本! #秋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