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妻子闪婚,第2年生下儿子,可他却突然发现“完美妻子”的一个秘密,而且岳父母合起伙来骗他,气的他跟妻子分居闹离婚,但是,妻子明明对他隐瞒这么大的事,有错在先,竟然跟他要15万,还争17岁儿子的抚养权。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来源:极目新闻) 张辛和妻子王萍正吃着饭,她突然倒地抽搐,直翻白眼,口吐白沫。 他赶紧把妻子送去医院,竟然检查出癫痫病。 张辛怀疑,王萍婚前就有这个病,联合起岳父母对他进行了隐瞒。这个想法一出来,他立马气的胃疼。 说起张辛和王萍,是2006年,经人介绍闪婚的,双方没看对眼,只不过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搭帮过日子罢了。 因为缺乏感情基础,两人婚后争吵不断,但这不妨碍他们床头吵架床尾和,吵着吵着,第二年8月,儿子就呱呱坠地。 按理说,孩子都有了,张辛也应该认命了,但是一想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过一辈子,他就觉得生无可恋。 当他发现妻子得了癫痫病,而且怀疑她婚前进行了隐瞒,心里对妻子更是嫌弃不已。 2011年,夫妻感情淡了没了,开始了分居闹离婚。 一吵架,张辛就旧事重提,说王萍欺骗了他。对此,王萍非常恼火,她说自己嫁给张辛前,没病没灾,连头疼脑热都很少,癫痫病是生了儿子后得的,压根不承认是婚前的病。 张辛说她撒谎,别把她生病的屎盆子往他头上扣,她还有她父母,合起伙来坑他。 感情吵到最后消磨殆尽,他们开始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权上,夫妻俩没达成一致,他一天都不想跟王萍这个癫痫病女人过下去了。 王萍态度很坚决,离婚可以,儿子跟她生活,而且张辛不但给儿子抚养费,还得给她15万。 张辛觉得,儿子是他张家的种,凭啥给王萍?她一个癫痫病患者,发作起来那么吓人,根本照顾不了儿子。 再说了,王萍欺骗在先,他不跟她要损害赔偿就仁至义尽了,她咋还有脸跟自己要15万。 两人就这么拉锯战,直到儿子17岁了,这婚都没离成,张辛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调查后发现,王萍2018年就拿到了《残疾人证》,她智力3级,精神4级,属于多重残疾人。 这说明,她确实婚前对张辛进行了身体状况的隐瞒,2024年3月,她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母亲被指定为她的监护人。 按照法律规定,感情破裂可以离婚,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能力抚养儿子,王萍争夺儿子抚养权处于劣势。 但是,他们的儿子已经年满17岁,他表示自己愿意和母亲外婆一起生活。 那么,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只能尊重他们儿子的意见。 因为张辛收入较高,月入7000-10000元,而王萍却每月2000多元。 所以,王萍跟张辛主张给她15万,出于对妇女孩子的保护,会得到法律支持。 张辛和王萍离婚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如果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张辛和王萍因感情破裂,且经过长时间的分居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张辛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因此判决准予离婚。 2、儿子想和母亲生活,法院应该支持他的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张辛和王萍就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争执。由于儿子已经年满17岁,属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因此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儿子的意见。 儿子表示愿意和母亲及外婆一起生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儿子随王萍共同生活。 3、王萍隐瞒癫痫病,张辛可以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登记结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但重大疾病指的是,法定传染性疾病,如麻风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精神健康相关的疾病,如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癫痫病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围。 所以,如果张辛以妻子隐瞒癫痫病提出撤销婚姻,法院不予支持。 4、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王萍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每月收入较低,生活相对困难。 因此,在离婚时,张辛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王萍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院最终判决张辛和王萍离婚,儿子跟王萍生活,张辛每月支付2800元抚养费,张辛给付萍经济帮助款5万元。 对于张辛和妻子闹离婚这件事,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