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糊涂案?”湖南冷水江,一女教师浑身赤裸的倒在小区楼顶的水塔附近,后经抢救无

晴澍聊社会 2024-10-29 18:39:04

“又是糊涂案?”湖南冷水江,一女教师浑身赤裸的倒在小区楼顶的水塔附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天后,同小区的两名17岁少年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强奸罪,判了无期徒刑,而他们的家人也被认定包庇罪获刑。可是两名少年一直在喊冤,宁愿不减刑也不写悔过书,原因之一是女教师的胸罩和隐私部位,并未发现二人的DNA信息,而是另有其人。目前,省高院审查委员会正在讨论此案。

(来源:津云)

据悉,此事发生在2009年8月25日,某小学英语老师刘老师在晚饭后独自出门散步,随后便失踪了。

家人四处寻找,最终在小区楼顶水塔附近发现了刘老师浑身赤裸地躺在地上,身上还有不少血迹。家人立即将刘老师送医抢救,但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刘老师的家人报了警。

两天后,警方将同一小区的两名17岁少年谢某和刘某带走调查。在经过三天两夜的“突审”后,谢某和刘某“承认”了奸杀刘老师的罪行。

之后,一审法院认定以下事实:

1、谢某和刘某一起用手机观看淫秽视频后,找到在楼顶天台散步的刘老师,并以暴力手段对刘老师实施了强奸行为。

2、谢某和刘某逃离现场后,将作案经过告知各自父母,随后父母要求谢某和刘某否认犯罪事实。

3、根据法医鉴定,刘老师的死因是被人持钝器以及拳头伤至头部和面部,之后又被捂住口鼻,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亡。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谢某和刘某构成强奸罪,处无期徒刑,而谢某的父亲和刘某的母亲因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4年。

一审判决后,谢某和刘某不服判,提起了上诉,可是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谢某和刘某还是不认可,于是进行了申诉 。代理律师也指出了案件中存在的多个疑点:

第一,刘老师的胸罩上和隐私部位,并没有谢某和刘某的DNA生物信息,只有男子张某的DNA生物信息,而张某却被认定为强制猥亵与侮辱尸体罪。

第二,在谢某和刘某在几次有罪供述中,提到了作案工具是一根木棒,而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明确表示作案工具并不是那根木棒,但是在第二次开庭时,却又将木棒作为证据提交了。

如果作案工具真的是这根木棒,那检察院应当拿去做鉴定,看看上面是否有刘老师的DNA信息等,但检察院并没有对木棒进行鉴定。

第三,根据有罪供述,谢某和刘某在得知刘老师死亡后,通过微信聊天协商应对措施,可是警方却以二人删了聊天记录为由,未在继续调查。但按照当时的技术水平,这些聊天记录是可以恢复的。

因此,辩护律师认为此案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且多为口供证据,并无相应的物证,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目前,经过10多年的申诉,省高院终于启动了申诉复查程序。但是4年过去了,申诉结果仍未出来。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此案的定罪证据确实不够充分。

本案中,根据检察院提交的定罪证据来看,主要的还是谢某和刘某的口供。

而真正的关键证据,如刘老师身上的DNA信息中,并没有谢某和刘某的,就连作案工具的木棒也不是同一根。另外,谢某和刘某的聊天记录证据也没有核实。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而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谢某和刘某构成强奸罪,确实有些草率了。

2、如果省高院认为此案定罪证据不足,该怎么处理?

如果定罪的证据不足,且又无法提交新的证据,那肯定是不能按照犯罪处理的,自然要无罪释放。不仅如此,谢某和刘某的父母也应当按照无罪处理。

与此同时,因为法院的错误判决,谢某和刘某及二人的父母还可以向法院主张国家赔偿。

至于哪个法院赔偿,这是有说法的。

如果是再审改判无罪的,那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应当赔偿。

如果二审改判无罪的,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那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省高院受理的是申诉案件,也就是再审,如果谢某等人最终被判无罪,那应当由二审法院作出赔偿。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是有标准的。按照如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每日462.44元,谢某等人可以自行计算具体赔偿数额。

3、最后,在各种法律制裁中,刑事制裁被视为最为严厉的一种。这种处罚不仅可以剥夺财产、自由 和政治权利,甚至可以剥夺生命。

因此,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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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9 19:01

    MD 一个严肃的尚无结论法律问题,到你口里弄成假设了。"怎么看"?少咧咧!